※ 引述《sherry720105 (美麗小天使N NNI》之銘言:
: ※ 引述《victon (真的好想念好想念)》之銘言:
: : 個人淺見
: : 若有不對請說一下吧
: : 要不然我會一直錯下去呢
: : 但我有個疑問啦 呵呵
: : 公投法啊
: : 應該是有人提議
: : 然後經過連署人數後
: : 送交行政院 讓行政院認定可否公投
: : 然後才進行全國性或地方性公投吧
: : 呵呵 這是我的感覺啦
: : 但條文 應該是這樣解釋吧
: : 因為我的立論基礎 都是依循這樣呢
: : 錯了就幾乎錯了很多說
: 雖然我不唸法律系 不是很懂法律這個東西
: 但是阿.....我也覺得應該是像你說的這樣ㄟ
: 先經由連署提出
: 再透過政府去做公投
: 降子的程序應該才是對的吧!!!! ^^"
正是如此!!!
這也正是問題癥結之所在!
今天公投題目就算是由民進黨來提也沒關係,
就是不應該由行政院長或總統來提,
所謂的"諮詢性"簡直就是政治人物無能的代表作!
人民的聲音為何?該如何治理國家?
這個不是執政者應該了然於胸的事嗎?
還是你想說可以用民粹做執行名義好來蠻幹?
更愚蠢的是立法者不根本檢討發起主體的正當性,
只想設計出一海票制衡行政機關提公投的機制,
事前要經委員會事後要經立法院,
到最後還是給那些人在玩來玩去,
老百姓還是像以前一樣什麼都改變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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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是健康、優秀的不良少年,
豈能被中了毒癮的病夫踩在腳下!
AKIRA~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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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6.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