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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erry720105 (美麗小天使￾N￾ N￾NI》之銘言: : ※ 引述《victon (真的好想念好想念)》之銘言: : : 個人淺見 : : 若有不對請說一下吧 : : 要不然我會一直錯下去呢 : : 但我有個疑問啦 呵呵 : : 公投法啊 : : 應該是有人提議 : : 然後經過連署人數後 : : 送交行政院 讓行政院認定可否公投 : : 然後才進行全國性或地方性公投吧 : : 呵呵 這是我的感覺啦 : : 但條文 應該是這樣解釋吧 : : 因為我的立論基礎 都是依循這樣呢 : : 錯了就幾乎錯了很多說 : 雖然我不唸法律系 不是很懂法律這個東西 : 但是阿.....我也覺得應該是像你說的這樣ㄟ : 先經由連署提出 : 再透過政府去做公投 : 降子的程序應該才是對的吧!!!! ^^" 正是如此!!! 這也正是問題癥結之所在! 今天公投題目就算是由民進黨來提也沒關係, 就是不應該由行政院長或總統來提, 所謂的"諮詢性"簡直就是政治人物無能的代表作! 人民的聲音為何?該如何治理國家? 這個不是執政者應該了然於胸的事嗎? 還是你想說可以用民粹做執行名義好來蠻幹? 更愚蠢的是立法者不根本檢討發起主體的正當性, 只想設計出一海票制衡行政機關提公投的機制, 事前要經委員會事後要經立法院, 到最後還是給那些人在玩來玩去, 老百姓還是像以前一樣什麼都改變不了。 -- 我們可是健康、優秀的不良少年, 豈能被中了毒癮的病夫踩在腳下! AKIRA~金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6.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