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ddletime (肚子餓)》之銘言:
: ※ 引述《canberra (love is everything)》之銘言:
: : 想想還是覺得很奇怪,公投為什麼不見了呀?
: : 選前覺得公投是正當的,但選後它就沒有意義了嗎?
: 這也是我相同的疑問,
: 選前陳水扁不是說:公投沒過,他總統當的也意思。
: 如果那麼重要的話,
: 那選後公投沒過,為什麼聽不到任何解釋或說法呢,
他的說法是,因為初次舉辦全國性公投,人民對投票規則等不熟悉以致沒通過,
甚為遺憾,但仍不失為臺灣民主一大進步云云...
別急著罵他硬凹,如果你真的了解320公投被否決的法律效果,
你就不會這麼肯定了。
( 不過我還是要抱怨,如果有人連拒領公投票的法律效果是什麼都不知道,
那還在跟人家盲從個什麼勁?)
: 對他而言,公投到底重不重要,還是他選舉的工具。
我不否認他提出公投多半是為了選舉考量,
但這件事也會有獨立於總統大選之外的法效果,
力道是強是弱呢...很難說,因為題目的定位本身就有點曖昧。
OK,回到主題來,
依照公民投票法三十條,投票人數不足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者,視為否決。
也就是說你不領公投票就視同你投否決票;
( 哪個白痴定這條真的應該抓去槍斃!!!)
同時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正式對這次公投的合法性、有效性提出司法救濟,
( 馬的,就是有人只會在那邊叫,真的要他出來阻止所謂違法現行犯又沒聲沒影!)
所以這次公投當然合法有效!
綜上所述,這次公投我們經由民主程序向全世界表達的訊息是:
我們反對若中共將飛彈指向臺灣就強化國防!!
我們反對與中共進行和平對等談判!!!(荒謬)
如果你是陳水扁你知道這件事你還會天天掛在嘴上嗎?
或許當前我們在政治上可以死皮賴臉混過去,
但在法律上我們已經陷入一種進退維谷的窘境,
將來我們的子孫看到這段荒唐的歷史時,
一定會輕蔑的說:臺灣的民主真的進步了。
附帶一提,我覺得當前有提出的公投議題中,
最持平又最能解決兩岸問題的,
是由蔡同榮所提出的──您是否支持一國兩制?
不過我還是不冀望最近就貿然舉行,
誰知道到時候會不會又有人跳出來說這是違法公投,要拒領公投票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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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是健康、優秀的不良少年,
豈能被中了毒癮的病夫踩在腳下!
AKIRA~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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