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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ddletime (肚子餓)》之銘言: : ※ 引述《canberra (love is everything)》之銘言: : : 想想還是覺得很奇怪,公投為什麼不見了呀? : : 選前覺得公投是正當的,但選後它就沒有意義了嗎? : 這也是我相同的疑問, : 選前陳水扁不是說:公投沒過,他總統當的也意思。 : 如果那麼重要的話, : 那選後公投沒過,為什麼聽不到任何解釋或說法呢, 他的說法是,因為初次舉辦全國性公投,人民對投票規則等不熟悉以致沒通過, 甚為遺憾,但仍不失為臺灣民主一大進步云云... 別急著罵他硬凹,如果你真的了解320公投被否決的法律效果, 你就不會這麼肯定了。 ( 不過我還是要抱怨,如果有人連拒領公投票的法律效果是什麼都不知道, 那還在跟人家盲從個什麼勁?) : 對他而言,公投到底重不重要,還是他選舉的工具。 我不否認他提出公投多半是為了選舉考量, 但這件事也會有獨立於總統大選之外的法效果, 力道是強是弱呢...很難說,因為題目的定位本身就有點曖昧。 OK,回到主題來, 依照公民投票法三十條,投票人數不足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者,視為否決。 也就是說你不領公投票就視同你投否決票; ( 哪個白痴定這條真的應該抓去槍斃!!!) 同時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正式對這次公投的合法性、有效性提出司法救濟, ( 馬的,就是有人只會在那邊叫,真的要他出來阻止所謂違法現行犯又沒聲沒影!) 所以這次公投當然合法有效! 綜上所述,這次公投我們經由民主程序向全世界表達的訊息是: 我們反對若中共將飛彈指向臺灣就強化國防!! 我們反對與中共進行和平對等談判!!!(荒謬) 如果你是陳水扁你知道這件事你還會天天掛在嘴上嗎? 或許當前我們在政治上可以死皮賴臉混過去, 但在法律上我們已經陷入一種進退維谷的窘境, 將來我們的子孫看到這段荒唐的歷史時, 一定會輕蔑的說:臺灣的民主真的進步了。 附帶一提,我覺得當前有提出的公投議題中, 最持平又最能解決兩岸問題的, 是由蔡同榮所提出的──您是否支持一國兩制? 不過我還是不冀望最近就貿然舉行, 誰知道到時候會不會又有人跳出來說這是違法公投,要拒領公投票什麼的。 -- 我們可是健康、優秀的不良少年, 豈能被中了毒癮的病夫踩在腳下! AKIRA~金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6.20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