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了使在學少男的身心能健全發展,
發文下令全國中小學生禁止玩阿魯巴。
我說,光有規定沒有效果是沒有用的,
教育應該順便公佈,
說凡有學生膽敢玩阿魯巴被抓包者,
一律於假日時由教育部集中施以阿魯巴,
屆時在臺北體育場會備有粗細不同的樁仔,
因材施教,
讓他們也嚐嚐被阿魯巴的滋味,
進而使他們能改過向善,
使國家幼苗能茁壯成長......
什麼,你說我又在豪洨?
嘖嘖嘖...偶可是受過專業法學訓練(?)的人耶!
不然我舉例子給你看:
1.歹人殺人,
2.國家為了要使他不再殺人,
3.國家殺歹人。
如何,很美的邏輯吧?
我想大部分的台灣人到這裡就無話可說了,
還是,聰明睿智的你,
已經開始覺得有什麼地方怪怪的了?
既然提到死刑,
就不能不提到惡魔養成階段,
( 我要說的可不是真女神轉生喔!)
不過現在我想睡了,下次吧!
高中時我是個激烈的死刑支持者,
上大學後慢慢開始產生懷疑,
( 注意喔,我可還沒開始說要廢死刑)
但轉眼間,
我已經到了可能永遠離開法律界的關鍵時刻了,
喜歡唸書但沒本錢念一輩子的書,有點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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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自由
即是在絕對的規訓之下
存在著那麼一點點反抗的可能性
~Michel Fouc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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