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Yup03-04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edwardtan (捨身成"仁")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與少女嘿咻40次 判5個月 時間: Tue Feb 17 05:54:33 2009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9/02/17 04:09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鎮21歲黃姓男子,與14歲女友偷嘗禁果,女友 的母親發現,控告他妨害性自主,被檢察官起訴,他坦承共嘿咻過40次。苗栗地院法 官雖依一罪一罰,每次判刑2個月,但因是兩情相悅,雙方事後也達成和解,應執行刑 期只判5個月。 黃姓男子在96年9月間,與當時剛滿14歲2個月的少女認識,交往9個月期間,在頭份鎮 住處房內,以每星期4到5次或2星期1次的頻率發生性關係,共達40次,不過,每次都 經過少女同意。 少女的母親事後得知,報警處理,苗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黃某起訴。刑法規定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男女為性交,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察官認為黃姓男子與少女性交40次,是在密接的時間持續侵害同一對象,應算連續犯 ,屬單純一罪。法官卻認為黃某的40次犯行,犯意各別,應分論併罰,因此每次性交各 處有期徒刑2月。 不過,法官審酌黃年輕力壯,克制性衝動的能力較低,雖影響少女日後身心健全發展, 但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並與少女家長達成和解,獲得諒解,僅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217/78/1el1u.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4.247
ShinMuSou:本季打數:40 02/17 06:37
a8330028:"犯意各別" 不是從頭到尾只有一種念頭嗎XDDDD 02/17 06:51
bigass:40次換五個月很划算阿! 五樓給我40次好嗎 02/17 06:56
rhombohedral:5樓孫子今年上大學 02/17 07:06
Allenshady:黑修還算幾次幾次這樣喔 02/17 07:18
css:三樓,五樓的意思是說不用算次的,想要都可以 02/17 07:21
sziwu:都什麼年代了...基本上現在孩子滿13歲就差不多可以自主啦~ 02/17 07:32
sziwu:現在的小學畢業生每個都聰明的跟什麼一樣.... 02/17 07:33
gotohikaru:早熟反而是不成熟吧 02/17 07:46
maskwill:馬的 怎麼不抓標哥的媳婦... 02/17 07:49
hu6111:以後應該20歲就可以當阿嬤了XD 02/17 07:50
ItsTimeToGo:早熟早爛 02/17 08:01
sziwu:不用以後阿...以前都嘛16~17歲就準備嫁人了...那是現代人才 02/17 08:02
sziwu:流行晚婚,我們這村子一堆歐巴桑不到40歲就當阿嬤的~~~ 02/17 08:03
CarlvinPiz22:一次一罪......要不要插一下一罪、拔一下一罪 02/17 08:03
sziwu:有一個53歲就當阿祖了~~~ 02/17 08:04
SMARTSMART:我媽同學國小一畢業就生了... 02/17 08:18
sziwu:最近那個13歲英國小爸爸的姐姐也是當年13歲就當媽了... 02/17 08:20
Arim:五樓梗很無聊 02/17 08:20
tp65p4w94:一個星期4~5次~或兩個星期一次 男生在當兵?? 02/17 08:23
notea:5個月進去被肛可能不只40次 02/17 08:24
sziwu:現在裡面很多等著被肛吧...(已經不流行肛剛進去的了) 02/17 08: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2.194
maxlovesviva: XD 02/17 11:16
apple604:比照這樣的情況,胡書翰要判無期徒刑 02/17 12:43
eric08:我同意樓上的看法 02/17 18:13
clance100:不是判死刑喔!? 02/20 00:51
apple604:死刑太便宜他了,一定要讓他在牢裡被肛一輩子阿 02/22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