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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nsurance 看板] 作者: momolin (恐龍 口孔~口孔~口孔~)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車禍處理原則 時間: Fri Sep 30 16:56:39 2005 有鑒於最近ptt上面有很多車禍事故問題 當事人卻不知如何處理 於是就被警察或是對方呼弄兩下心虛私下和解 我在這po上車禍時要注意的一些小地方 免的事故發生時 自己慌了手腳吃悶虧 由於產險不像壽險有服務人員定時拜訪 所以小弟任職的公司規定業務員也必須服務產險客戶 當然我也可以幫客戶辦產險(車險 火險 結婚險...等)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冷靜 保持現場 請警方現場處理(110報警) 如有攜帶蠟筆或照相機可先畫線再移車 以免被警察開"妨礙交通"罰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2項規定: 若發生""無人傷亡""事故且""車輛能行駛"" 要迅速用蠟筆標繪現場或照相存證再移車 否則將處罰駕駛人(雙方)600-1800元罰鍰 警察會看心情開或不開 (小辮子在死條子手上) 2.傷者先行送醫(盡量使用非事故車) 警警察做筆錄並留下對方資料聯絡電話 3.切勿私下和解 5日內速至保險公司報出險(我都叫客戶先聯絡我) 注意事項 1.車禍後如對方逃逸 請立即通知警方(110報警) 2.如有人傷亡 而另一方有肇事責任 受傷的一方可在6個月至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死亡件則檢察官會提起公訴 3.車禍有財損時 賠償處理一般均會採肇事責任分攤方式 若責任不清或有異議時 可送交車禍肇事委員會裁決 4.不可私下和解 如和解時須有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在場 否則保險公司有不賠權利 5.打110是因為警察通報系統會有紀錄 而負責的警察必須要回報處理狀況 所以打110對自己最保險 後續事項 1.撥空探視傷者 出院時申請診斷證明書 保留所有收據 2.受損車勿先送修 通知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勘估後再修理 3.和解可到派出所 保險公司 調解委員會洽談(避免在傷者家中等私人場所和解) 說到這 我最常遇到的通常是警察吃案問題 而警察吃案會有幾項動作: 車禍現場 1.警察說:"你已經移車 現場被破壞了喔"---想敷衍了事 應對方法:再把車子移回畫線格內 且有照片或是畫線為証 2.警察說:"你單子上簽個名 我回去再把筆錄補上"---隨便他寫 可能你就會變成肇事者喔 應對方法:回答他[我要看過詳實筆錄我才要簽] 3.警察說:"又沒啥大事 看你們雙方自己怎麼橋"---私下和解 他就可以省事啦 應對方法:確實報案並請警察留下姓名資料 還有一些事項警察會抓住人性弱點 1.闖黃燈是不犯法的 警察會嚇唬你說你犯法在先乾脆認賠了事 2.筆錄一定要寫上這一行字"一切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千萬千萬不要寫"對方賠償由我負責" 就算自己是肇事人也不要寫 大家的觀念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省去麻煩 卻不知自己的權利就這樣喪失掉了 等到事故後遺症出現了(內傷...等)才在那後悔 這是姑息養奸阿 希望這篇對大家有所幫助 若有任何疑問 歡迎來信或是po在板上 國泰人壽中和通訊處 輔導主任林益生 -- _▁▂▁▁__ __▁▂▃▁__ ﹋ __▁__ ﹋ __▁▂▁___ ﹀ ▇▇▆▆▅▅▆▆▇▇██▇▇▆▆▅▅▅▅▆▆▇▇████▇▇▆▆▅▅ 請多指教^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54.206.114 -- _▁▂▁▁__ __▁▂▃▁__ ﹋ __▁__ ﹋ __▁▂▁___ ﹀ ▇▇▆▆▅▅▆▆▇▇██▇▇▆▆▅▅▅▅▆▆▇▇████▇▇▆▆▅▅ 請多指教^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54.20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