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oodark (我很黑,非常黑。)
看板Yup98-09
標題相親
時間Fri Nov 28 18:12:48 2008
相親(?)
【之壹】
「你對外國人有興趣嗎?」
朋友突然在MSN上問我:「我朋友要交台灣男朋友,而且是結婚對象。」
「呵。」我一早醒來還不知道該怎麼反應。
「她中文很厲害了,所以沒有語言問題。況且你英文也頗行,有興趣嗎?」
她說:「她11/6又要回美了,不過可以先通個信,多認識一下,明年她還會再來。」
「…。」我還是沒睡醒。
「如果你沒有興趣的話,可以幫忙介紹嗎?她想嫁來台灣ㄋㄟ!」
「真的假的///」總覺得有點扯。
「真的,我不會騙你。今天中午要聚餐,你要不要來?」
「我知道你不會騙我啦…我只是覺得…很勁爆。」
「她喜歡陽光型的男生。你可以先看照片。
http://tw.myblog.yahoo.com/little-yiyi/article?mid=4925&prev=-1&next=4900」
(註:網站上有開出條件→
「男的/基督徒/25歲以上/有經濟能力者/經過小儀儀跟Amy面試過關者....呵呵」
看到本篇網誌而有興趣報名的男士請速洽~~)
「是喔…我是憂鬱型…哈哈。」是真的。
「就是這個美國人Kristin。」照片看起來…嗯…沒什麼感覺XD。
「我今天正好要去台中耶。」我每隔週星期二上午跑一次台中去給一個學生上課,
順便逛逛台中。
「她喜歡運動型啦…我說錯了。
真的?那中午來啦!連你有九人,吃飯喔!都我們以前英文班的。」
「哈…我覺得交朋友ok啊…不要一始就說到結婚嘛///」
「你來的話,就會直接說要交往的ㄛ!對啦!要交往啦!」
「…。」有沒有這麼快…。
「她一直要我們幫她介紹ㄚ!她粉會彈鋼琴ㄛ!
會創作ㄛ!也喜歡運動,所以跟你還蠻搭的。」
「搞成這樣,一見面就會很尷尬///」
「不會!外國人不會尷尬!我們也不會ㄚ!」廢話!你們當觀眾怎麼會尷尬!?
「呵!就是來當朋友就對了!」我朋友說。
「好吧!為了一頓午餐~~」其實真正吸引我的是大餐,不是外國洋妞啊…。
「不過應該是自費喔?不是家庭聚會吧?」
「對。因為是英文班同學。Kristin是我們的老師。中午吃299的,
在新開的勤美誠品地下室的 momo paridise。壽喜燒,有好吃的,吃到飽。 」
哇…真是吸引我啊…。
「…真的要交往喔?」對於吃一頓大餐的代價感到不安。
「你自己看囉!起毛機好就交看看ㄚ。」
「嗯。我想太多了。」
【之貳】
我真的出現了。
我到的時候他們剛開動沒多久,
八個人,特地挪一個位置給我--當然就是Kristin的對面。
哇…完全就是個陷井…七個人都是共犯!
如果Kristin也知情的話,那她一定就是主謀的啦…XD。
「妳好,我是塗太黑。」(註:當然是假的!現實生活中我才不叫這個名字…。)
「我是Kristin。」
然後聊了什麼呢?
大概就是:「妳的故鄉在哪裏」、「我在教吉他」、「妳會作菜」、
「我愛喝牛奶加玉米脆片」、「妳喜歡跑步」、「我比較喜歡游泳」、
「妳大學主修心理學」、「好巧喔我也是」…
這類為了找話題而聊的話題。
「你信什麼教?」邀我去的那位朋友突然問我。
「佛教。」我一邊晃動左手戴的紫晶手珠和密宗銀飾一邊回答她。
此時我似乎感覺到眾人出現了失望的神情。
其實我也不意外,忠實基督徒的排外性是很高的。
姑且不管宗教信仰如何,真的,我對Kristin並沒有什麼感覺。
我想對方也是這樣的吧。
雖然在旁人的促擁之下彼此留了E-Mail帳號,
可是我目前還沒有寄E-Mail的打算。
當然如果她寄E-Mail給我,我會回覆的。
【之參】
下午回到宿舍,我在MSN上的訊息欄寫上:「我今天去相親耶!」,
馬上接踵而來的就是眾人好奇的詢問。
其中一個例外。
「相個屁啦~~~根本就資格不符!呵!一定要基督徒啦~~~」
當初拉我去的朋友馬上給我吐槽。
「啊咧…你可是代表『男方家長』呢!」
不要怪我啊…我只是想去吃大餐、搞社交而已…。
「好笑ㄟ你…呵…。」
【之肆】
我真的是佛教徒嗎?
如果基督徒要「受洗」才算是基督徒的話,佛教徒要「皈依」才算是佛教徒。
我並沒有皈依,只是覺得與佛祖比較有緣。
比起基督教的教義,佛教的教義比較吸引我,如此而已。
相關的宗教觀點論證不是本文重點,從略。
我想說的是:
如果你喜歡一個人是因為他的宗教,而不是因為他這個人本身,
某種意義上來說你是在欺瞞自己:「對方是合適的對象」。
縱然你的宗教信仰可以讓你包容對方,你們可以一生和平共處,
但真正使你們在一起的,並非愛情信仰,而是宗教信仰。
與其說你們相「愛」,不如說你們相「信」。
這沒什麼不好,也沒什麼不對。
你們的一生仍然幸福。
這是宗教的應許。
我想說的是:
如果你喜歡一個人可以不在乎他的信仰,而是真正因為他這個人本身,
那麼,愛情沒有道理,也不需要理由,這正是為愛痴狂的浪漫。
然而,你也知道兩人之間單純的愛情可以加熱,也可能會失溫。
單純的愛情並不能夠讓你們一生相守--當它失溫了,你們其實想要分離。
「因為相愛而在一起,因為不相愛而分離」,這不就是愛情的本質嗎?
不相愛的兩個人又何必一生相守呢?
但是,相愛時的你們會願意互許承諾,共結連理,
所以哪怕愛情失溫了,親情依然是你們之間永恆的聯結。
你們是真的相「愛」,於是你們相「信」。
這沒什麼特別,也真的不錯。
你們的一生也可以幸福。
這是承諾的果證。
嗯…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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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08.205
推 williamchou:阿彌陀佛!阿門! 11/29 00:44
推 kjee:女方可以從照片看出真的有點美式華人,跟傳統東方婦女有別 11/29 08:44
推 raistline:說不定本人對於宗教沒這麼在意 看起來好像都是朋友在講 11/29 18:25
推 shring:阿拉~~ 12/03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