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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aze (天 下) 看板: peaze 標題: 台大動物系畢業應修學分 時間: Fri Jan 17 17:54:44 2003 一、共同必修科目 18 學分 (含國文 6、外(英)文 6、歷史 4、本國憲法 2 或公民教育 2 等領域科目)。 二、本系自訂必修科目 65 學分,選修科目計 33 學分。 (選修科目中10學分限選本系課程,且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亦同) 三、體育一、二、三、四必修共計 4 學分。 體育學分均不計入畢業時應修最低學分總數內。 服務一、二、三必修,0 學分。 四、畢業時學生應修最低學分總數=共同必修學分+通識教育學分+系訂必修學分+選修學分 五、(1)外文領域限定修習英文 (2)全年課程僅修半年及格者,計入畢業學分 (3)超修之通識課程,不計入選修學分 (4)超修之共同必修各領域課程學分,計入選修學分 (5)修習本系所屬領域之通識課程,計入選修學分 (6)修習本系所開通識課程,計入選修學分 (7)通識*課程充抵通識2學分後,多餘之學分計入選修學分 (8)本系學生修讀他系之雙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不計入選修學分 六、其他: (1)修習通識課程超過15學分部份,不計入畢業總學分數內。 (2)各必修科目之修習年級與學期或有更動,以每學期課表為準。 -- 發明愛情的人是瘋子 做了最有意義的蠢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7.126
weima:個人覺得第八項很欠奏...-.- 推140.112.250.131 07/28
CloudofRuey:樓上的,我不能同意你再多了 推 140.112.59.58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