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boutBoards 看板]
作者: ChaosCreator (在米)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Re: [建議]給小組長的誠心建議
時間: Tue Sep 23 03:03:46 2003
※ 引述《UmbertoEco (迷路的魚)》之銘言:
: 1.關於本案,究其癥結便是在於板主編輯精華區之行為,
: 是否構成違反著作權法的法律問題。
: 縱然我們有不同的法律見解,畢竟這件事不是我們說了算。
: 在下建議不妨就讓當事人逕行向法院提出告訴
: 由專業法官做出判決
: 2.雖然此案發生於2000年迄今已事隔三年人事全非,
: 然經當時的前板主表示,
: 該文之所以存在於精華區乃是因為該板友highlander違反板規
: 收錄該文乃是作為存證之用,並非其文有所精彩之處
: 而今事隔三年,highlander趁板主已易,對舊案不悉,
: 趁機以著作權主張要求現任板主抹消其當年犯行之證據,
: 於情於理,其心可議。
: 幸賴前板主適時出面說明,當年案情始現端倪,
: 也使highlander妄圖混水摸魚竄改歷史的惡行被識破。
: 3.另,highlander於期間不斷以信件威脅恐嚇本人,
: 要求本人配合其要求竄改精華區,
: 本人雖不至於明知故犯違反站規公布其信件落人口實,
: 但若本人也須出庭應訊,必要時將一併上呈庭上作為證據
=>>這裡是PTT,這裡是國家研究院,如果貴版非我轄下看板,
那麼請把我說的話當放屁~不然,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若使用者要求刪除其在精華區內之特定不特定文章,版主必須刪除之。
也就是說在精華區的任何一處,都不應該繼續有該特定或不特定文章。
請你處理。否則要我處理嗎?
=>>請各位版主注意,使用者之請求權只針對文章本身,這個判例並不代表
使用者可以要求版主要把文章怎麼放或放在哪裡,也不能要求不放在特定位置,
使用者可以要求而版主必須照辦的只是,特定或不特定文章之完全不能放而已。
=>>請參閱BM版版主管理規則,小組長對於精華區編輯是否適當有裁量權,
我也說的很清楚,如果那不是一個空目錄,裡面有該ID的文章,
自然使用者有那個眼睛去看是版主沒品扣帽子還是PO文人沒品,
以區區激進X派我不認為到達人身攻擊的程度。所以我不會追溯前版主行為。
不過該以ID取名之目錄,變成空目錄或者變成放跟該ID無關之文章時,
我需要聽你對於這個編輯的解釋來行使我的裁量權,我也跟你說了,
請你對於這樣取名不是裝飾性的理由作解釋,請快想該怎麼解釋,
這是你應該對我做的事情,至於你要跟特定使用者去法院幹嘛,我不想管,
也不是我應該管的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8.105.1.111
※ 編輯: ChaosCreator 來自: 68.105.1.111 (09/23 03: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