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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boutBoards 看板] 作者: ChaosCreator (在米)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Re: [建議]給小組長的誠心建議 時間: Tue Sep 23 03:03:46 2003 ※ 引述《UmbertoEco (迷路的魚)》之銘言: : 1.關於本案,究其癥結便是在於板主編輯精華區之行為, : 是否構成違反著作權法的法律問題。 : 縱然我們有不同的法律見解,畢竟這件事不是我們說了算。 : 在下建議不妨就讓當事人逕行向法院提出告訴 : 由專業法官做出判決 : 2.雖然此案發生於2000年迄今已事隔三年人事全非, : 然經當時的前板主表示, : 該文之所以存在於精華區乃是因為該板友highlander違反板規 : 收錄該文乃是作為存證之用,並非其文有所精彩之處 : 而今事隔三年,highlander趁板主已易,對舊案不悉, : 趁機以著作權主張要求現任板主抹消其當年犯行之證據, : 於情於理,其心可議。 : 幸賴前板主適時出面說明,當年案情始現端倪, : 也使highlander妄圖混水摸魚竄改歷史的惡行被識破。 : 3.另,highlander於期間不斷以信件威脅恐嚇本人, : 要求本人配合其要求竄改精華區, : 本人雖不至於明知故犯違反站規公布其信件落人口實, : 但若本人也須出庭應訊,必要時將一併上呈庭上作為證據 =>>這裡是PTT,這裡是國家研究院,如果貴版非我轄下看板, 那麼請把我說的話當放屁~不然,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若使用者要求刪除其在精華區內之特定不特定文章,版主必須刪除之。 也就是說在精華區的任何一處,都不應該繼續有該特定或不特定文章。 請你處理。否則要我處理嗎? =>>請各位版主注意,使用者之請求權只針對文章本身,這個判例並不代表 使用者可以要求版主要把文章怎麼放或放在哪裡,也不能要求不放在特定位置, 使用者可以要求而版主必須照辦的只是,特定或不特定文章之完全不能放而已。 =>>請參閱BM版版主管理規則,小組長對於精華區編輯是否適當有裁量權, 我也說的很清楚,如果那不是一個空目錄,裡面有該ID的文章, 自然使用者有那個眼睛去看是版主沒品扣帽子還是PO文人沒品, 以區區激進X派我不認為到達人身攻擊的程度。所以我不會追溯前版主行為。 不過該以ID取名之目錄,變成空目錄或者變成放跟該ID無關之文章時, 我需要聽你對於這個編輯的解釋來行使我的裁量權,我也跟你說了, 請你對於這樣取名不是裝飾性的理由作解釋,請快想該怎麼解釋, 這是你應該對我做的事情,至於你要跟特定使用者去法院幹嘛,我不想管, 也不是我應該管的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8.105.1.111 ※ 編輯: ChaosCreator 來自: 68.105.1.111 (09/23 03: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