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fulita (GERORO)》之銘言:
del
: 其他部份都可以說成適用啊?
: 再怎麼說為了申奧奧運所建的建築也可以算是「公共服務空間」。
亂入一下
依據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284- 1 條
本章所稱公共服務空間,係指基地位於住宅區之公寓大廈留設於地面層之
共用部分,供住戶作集會、休閒、文教及交誼等服務性之公共空間。
不知道i網友所稱的公共服務空間 是否有其他不同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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