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b212 (sb212)》之銘言:
: 我是不懂法律啦
: 只是小會計啦
: 我覺得如果覺得馬英九有罪
: 請問只有他請特別費嗎
: 請台北市市政府的會計部把這10年來的帳拿出來
: 陳水扁沒請過嗎
: 那他怎麼知道要請他的國務機要費
: 還是因為沒幾次經驗
: 所以請的很不漂亮
: 李登輝沒請過嗎(一個要養他到死的總統)
: 那需不需要把馬英九歷任的職務都看看他是不是做每個官都貪啊
: 沒有做過公職的人
: 也沒補過公職的人
: 告訴你
: 我補過
: 連老師都說
: 公家除了本薪還是有些補給
: 所以是公家人-人人有份
: 好嗎
我覺得你的想法蠻奇怪的
我總覺得 尊重法津
法條在那裡,該關就是全要關
不是有人做沒被抓,自已就可以做
那 那些真的"誤用"特計費..被關的不就要自認倒楣
目前証據看來 "扁嫂跟馬英九應該都被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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