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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oliticLaw 看板] 作者: UmbertoEco (Nina Fortner )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申訴]長廷版版主惡意水桶 時間: Thu Dec 13 16:01:57 2007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liuchenchy ()》之銘言: : 我已到該板刪文備份區查閱過您的文章,就這些文章看來板主對您的處分並無可爭議之處 : 至於板主是否對其他使用者雙重標準的部分...請板主盡速到此說明處置不同的依據所在 該處分為另一板主所處置 但個人認為並無不當之處 此部分 如小組長如上所述 一切合於板規 板主的工作在維持一良性互動討論 水桶不是必要 板規寫的很清楚 如果口頭警告可行 人都能自重 再好不過了 所以 何來問題之有? 我相信也有更多的板友沒有被處分到,並沒有特定針對誰而是情境問題。 尺度的問題難免不同板主之間有差,不同情況下有差,可以勸導就不須動武。 這裡本不是法院,只要能達到一定的良性互動秩序, 我一向主張給板友最大的自由。 如果裁量不能使人心服,板主們會檢討作為日後改善。 本信件同時轉寄給另兩位板主 小組長 及 申訴人作為答覆。 感謝各位的指教,若有更好的做法也歡迎各位提供建議。 -- Having come from the light and from the gods , here I am in exile , separated from the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90.31 -- Having come from the light and from the gods , here I am in exile , separated from the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9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