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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宗教信仰來評論一個人, 其實並非是很客觀的一件事。 前文很多人提到,宗教這回事是信者恆信。 只要能夠帶給一個人心靈解放, 站在憲法保障人民信仰自由的立場上, 應該是沒有人能去批評別人的宗教的。 而且我記得宋七力的官司, 法官的判決是無罪吧? 中部海線某一立委參選人, 凡是競選,必定打著林默娘的名號。 就我看來這才是真正怪力亂神的表現。 好像意味著「我信媽祖,媽祖也是我管的,所以信媽祖的人請投我一票」。 這次他又高票當選了。 一個民意代表不是應該以他的政績、形象、能力來作號召嗎? 宋七力事件,人民普遍對此事印象不佳, 謝長廷應該也知道, 所以他應該不會傻到自己拿這事出來讓人批。 法律已經判決無罪, 反對者還拿此事出來攻擊, 講客氣一點....可能是吃飽沒事做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7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