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mc (持之以恆,追得上)》之銘言:
既然文中提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那就提一下該法第八條第一項本文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本法限制只有中華民國國民才可以考照
96年律師簡章,資格限制中也限制只有中華民國國民才可以考
http://wwwc.moex.gov.tw/public/Attachment/74309393771.pdf
大律師很明顯是在睜眼說瞎話
不但第八條不提只講第九條,連自己的律師考試也選擇性忽略資格限制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r/10/today-o1.htm
: 林玉芬(律師)
: 馬英九先生於二○○六年訪美會談強調,若二○○八有機會讓國民
: 黨執政,會推動「五不」+「五要」,其中第五要含承認大陸學歷,於
: 日前針對承認大陸學歷可能引發後果,則表示承認學歷和考證照並不等
: 同也不衝突,並不影響台灣勞工的權益。
: 但,承認大陸學歷和考證照真的並不等同?並不衝突?並不影響台
: 灣人就業的權益嗎?
: 依我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二條及第九條規定,專門職業
: 及技術人員應經考試及格領有證書始能執業,而參與應考之資格則以具
: 有我國學歷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外國學歷為前提。故一旦承認大陸學歷,
: 則具有大陸學歷之大陸畢業生,依法即當然取得參與應考我國專業證照
: 之門票,實質等同具有我國學歷之畢業生將與具有大陸學歷之數千萬甚
: 或數億畢業生共同競逐極有限之專業證照錄取率。顯然承認大陸學歷將
: 直接影響證照應考權,亦將直接影響取得證照之權益。
: 另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具有我國承
: 認學歷之外國人取得參與應考之專業證照種類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
: 各科技師、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助產
: 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呼吸治療師、醫事放射師、營養師、物
: 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護士、助產士、獸醫師、獸醫佐、不動產估價
: 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證人、
: 記帳士、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其中各科技師計三十二科,即共計六十
: 二種證照,依內政部主計處統計資料,目前此共計六十二種類之專門職
: 業及技術人員計逾三十八萬二○六八人。顯然承認大陸學歷將直接影響
: 上述六十二種專門證照人員之就業權益。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
「外國人申請在中華民國執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業務者,應依本法考試及
格,領有執業證書並經主管機關許可。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所以外國人可以考,但前提是要主管機關同意
大律師只提施行法,但卻選擇性忽略本法的規定
: 相對於其他國家之外國人,大陸人具有與台灣人相同之中文優勢,
: 且目前大陸國民年平均所得僅約為台灣國民年平均所得八分之一的現況
: 下,「承認大陸學歷」再搭以馬英九所謂「兩岸共同市場」,除將影響
: 台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就業權益外,於大陸就業人口大量持大陸學
: 歷、挾以相對低廉之薪資優勢進入台灣就業市場後,亦將影響專門職業
: 品質,屆時「承認大陸學歷」恐非僅為持有專門執業證照人員不願面對
: 的真相,而將成為台灣人不能面對的真相。
: 【自由時報 200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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