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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perp (隨風飄)》之銘言: : ※ 引述《bident (加油gogo)》之銘言: : : ^^^^^^^^^^^^^^^^^^^^^^^^^^^^^^^^^^^^^^^^^^^^^^^^^^^^^ : : 今天有一家人住在一棟4層透天厝 : : 一個小偷從4樓入侵 被哥哥發現 哥哥趕緊通知住在樓下的其他家人 : : 小偷從樓梯往下逃竄 到2樓被爸爸叔叔等人逮住 : : 依據你的說法 爸爸叔叔必須要有天眼通才能確定小偷來偷東西?? : : 四大立委在13樓被抓到的時候 13樓總部的人一定會通知1~3樓的人 : : 13樓通知四大立委來踢館 一通電話下去1~3樓就會知道 : : 敵人來犯當然是相信同陣營的人 不然你要相信誰? : : 還天眼通看透天花板.......扯 : 最奇怪的是,當警察到場後要把小偷帶回警局時,還不准警察帶走小偷呢。 : 那叫警察來是叫好玩的嗎? 叫警察的確不好玩!!!但是現行犯的逮捕程序完全看不見~!我在現場所看見的是警察護送他 們到警車裡面~!是用人牆隔開群眾護送他們進去ㄝ~!我知道要保護當事人,但是警察執法 有誤!現行犯逮捕是要用手銬先銬在警車裡!要不然警車內在後側須有至少一警員陪同犯人 呀!! : 國民黨立委被警察抓進警車中,李應元說什麼:不能讓警察把他們帶走! 如果是護送的方式送他們到警局而不是以壓犯人方式帶到警局,那真的不能縱容警察非法 執行職務呀!這樣犯人抵達警局會先以執法不合法之理由提出申訴,然後大辣辣的走出警 局!!!所以當時真的不行這樣讓警察任意帶走他們!讓他們有個脫逃的動作~! : 這是在做什麼?要怎樣才行啊? 依現行犯逮捕!執法程序依照法規執行!但既然沒這麼做~當然要求檢察官到場,陪同警察 押送當事人到警局偵訊,這樣才是對的!更可以讓檢察官看到立法委員職權已超越法律, 不用搜索票就可以闖人不動產使用權之範圍,且是未經使用不動產權利人之同意ㄝ~ 這只是要讓社會大眾知道立法之人要更懂得執法!這樣才可以讓台灣的法治更安定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6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