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ion (我只是輛小tC)》之銘言:
: 綠卡是法律問題
: 今天你說殺人會被褫奪公權
: 是要等開庭判刑確定後才執行
: 馬英九的綠卡亦同
: 今天我可以說他的綠卡要是拿來用肯定會被抓包撤銷
: 但是在撤銷這個動作前,應視為有效
: 不過這是法律上來說啦
: 實務上這張有效的綠卡其實跟無效也是差不多
: ※ 引述《reiny (小z)》之銘言:
: : 很抱歉~
: : 我只是想看你前面文章提到的~AIT聲明~是否有說明到這一點
: : 如果要看這些新聞資料
: : 當然也能翻出正反兩方說明綠卡是否有效的聯邦法院判例
: : 還有其他雙方陣營數不清的記者會內容
: : 如果當初AIT的聲明真的沒有清楚解說這個規則(綠卡vs非移民簽證)
: : 你大可說聲不好意思~記錯了~
: : 然後自D文章就好
: : 我還是很想說
: : 提出任何文件或相關單位查詢結果
: : 這樣簡單的動作~
: : 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呢(搞得要懸賞要整天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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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115.113
綠卡這個問題延燒至今,讓我週遭一些原本覺得這個話題很無聊的同學開始有那麼
一點點興趣,有興趣去問為什麼這一個話題能延燒如此久?
身為一個總統候選人,我想他應該有義務告訴任何一個選民,他自己有什麼條件參選;
他必須說服選民,為什麼這一票該投給他。當一個候選人端出牛肉時,我們需要檢視的是
這道菜是不是真的能吃?是不是真的能煮的出來?是不是我要的口味?
而當回過頭來檢視這一切時,我發現馬囧連這麼容易處理的綠卡問題都寧願放著擺爛,我
不懂對一個有機會成為總統的人來說,"尊重制度"有那麼困難嗎?我們常說法律是最低的
道德標準,但是如果一個人連遵守最低道德標準的法條規範都無視的話,那他有什麼資格
高舉"高道德標準"的大旗?連陳師孟和賴士葆這兩位不是問鼎總統大位,只是副市長和立
法委員,都知道去填表宣誓放棄綠卡,我不懂為何要競逐總統的人卻做不到?當民眾質
疑、當對手陣營追擊的時候,一張官方的證明無疑是最好的擋箭牌,不但連失去的民調
都能重新拿回來,還能重重給對手陣營痛擊,這樣簡單的道理我不懂為什麼馬囧陣營不
做,反而寧願和對手、和國人大打迷糊仗?過去特別費發燒的時候,馬囧都可以最後牽出
"馬小九"來堵住立委諸公的嘴(雖然也是拖延數日),那這一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