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elie (DIELIE)》之銘言:
: 南方論壇已有人反駁:
: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p=80072#80072
: 根據(1993)美國綠卡更新計畫,只能說馬英九1979年以前領的舊I-151移民登記卡,
: 也就是說這張綠卡本身失效,但他的美國永久居留權身分並未失效。
: 在他未填寫I-407表申請放棄以前,他都俱有合法的美國移民身分。
: 只要他在抵達美國時,向美國移民歸化局提出填寫完整的申請表(I-90表格)及七十五美
: 元申請費,他就可以合法入關。
: 所以這則消息更能證明馬英九的美國永久居留權身分並未失效,失效的是那張舊綠卡,只
: 要花75元就可拿到新綠卡。
: 至於自1993年11月以後,馬英九是否曾以美國永久居留身分進出美國,提出申請新綠卡?
: 馬英九應該說明。
: 說明他以後進入美國,想填寫 的是 I-90 或 I-407表格?兩者的結果完全不同。
: (誰幫忙貼到那四個板闢謠,謝謝。)
這不是一樣的嗎?
綠營一直在程序上作文章,說綠卡失效一定要經由移民局判決,或是填表格
沒有填這些表格,就是還沒失效
那現在馬英九在填I-90表格之前,程序上他的綠卡就是失效,
若對這樣程序上的講法不爽,說但是馬英九的永久居留權的資格實質上沒有失效
還是錯的
馬英九一年以上沒有入境美國,又申請非移民簽證,又都沒有繳稅
實質上他的綠卡也早就已經失效了。
綠營攻擊的也不過是「程序上沒有經過判決」而已。
但若要講到程序問題,請看上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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