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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條,大陸人來台要經許可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中華民國國民才可以應試 公務人員任用擺明了就告訴你說,本國國民擁有外國國籍需要放棄才能認用。 有人跟你說外國人能考嗎?還是你真的不懂大家擔心的是什麼? 這個領域大家擔心的是,中華民國國民本來無資格應考,但是去對岸弄了學歷 如果承認中國學歷,那這群人就能應考了... 以上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八條內容同上 : 第二十四條外國人考試通過後要經許可才能執業 你要不要再看清楚第二十四條的內容? 分為申請執業 應試 等等。如果不懂,請去諮詢 相關人士,謝謝! : 都可以證明民進黨關於學歷的打馬廣告全係虛偽不實欺騙大眾 : 請問我要是查的到這些法條 : 以律師該有的水準會查不到嗎? : 但兩位律師就是對此置之不提 : 請問說他們睜眼說瞎話何錯之有? : 若是不會查法條,說這兩位不配稱律師有那邊不對? : 版主是不敢面對現實,看到罵到民進黨的文就一律刪除不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