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條,大陸人來台要經許可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中華民國國民才可以應試
公務人員任用擺明了就告訴你說,本國國民擁有外國國籍需要放棄才能認用。
有人跟你說外國人能考嗎?還是你真的不懂大家擔心的是什麼?
這個領域大家擔心的是,中華民國國民本來無資格應考,但是去對岸弄了學歷
如果承認中國學歷,那這群人就能應考了... 以上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八條內容同上
: 第二十四條外國人考試通過後要經許可才能執業
你要不要再看清楚第二十四條的內容? 分為申請執業 應試 等等。如果不懂,請去諮詢
相關人士,謝謝!
: 都可以證明民進黨關於學歷的打馬廣告全係虛偽不實欺騙大眾
: 請問我要是查的到這些法條
: 以律師該有的水準會查不到嗎?
: 但兩位律師就是對此置之不提
: 請問說他們睜眼說瞎話何錯之有?
: 若是不會查法條,說這兩位不配稱律師有那邊不對?
: 版主是不敢面對現實,看到罵到民進黨的文就一律刪除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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