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llermann (逆轉勝!投一號!)》之銘言:
: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 我貼法條規定,看是你不會看條文還是我不會
: : 該條第一項
: : 「外國人申請在中華民國執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業務者,應依本法考試及
: : 格,領有執業證書並經主管機關許可。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 請問跟我所說的「外國人考試後還要得到許可才能執業」有何不同
: 本國國民應考及格後一樣要得到許可才能執業
: 要不然執業登記假的嗎?
那一部法典那一條規定本國人要得許可才能執業?
許可主管機關還有裁量權,執業登記主管機關是可以不給登記?
兩碼子事別混做一談
: : 別跟我說要一字不漏
: : 至於其他考試細節在其他法規?
: : 先不說那xx辦法xx規則根本不是法律,只是行政命令
: : 行政法上有所謂子法不得逾母法原則
: : 請問母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說只有我國國民才能考
: 你再看清楚,母法有說只有中華民國國民才能應考嗎?
不是說外國人考上了還要得許可?
請問子法可以逾越母法的限制?
你要玩斷章取義遊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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