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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九十二年九月退伍,海軍, 待的單位除一個月內的新兵之外, 基本上手機是人手一隻。 能不能帶手機,應該說看單位, 雖然按規定必須像您講的有那些程序, 但實際上,早就沒有限制了, 不然因為帶手機被處份的兵可能會一大堆, 至少,我待的那個單位可能無一幸免。 ※ 引述《dv6 (為台灣加油)》之銘言: : 我大概四年前退伍 : 我單位按照規定 : 需要跟輔導長申請登記 原因為業務需要 : 在手機弄個貼紙 蓋輔導長章 : 這話題應該可以結束了 : 因為 謝維洲已經確定處罰為 口頭申誡 : 國防部真是高招 藍綠應該都滿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60.233 ※ 編輯: Ronlong 來自: 59.127.60.233 (03/31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