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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unun (開著門說要閉關)》之銘言: : 雖說要打住閉關,不過還是來晃了一下,覺得不澄清一下不行 偶爾晃晃理性討論一些事情也許會有意外的收穫 會有一些新的思維 討論跟思維比讀書工作有用多了 你閉關就我就無聊了 so 偶爾來晃晃吧 : ※ 引述《manfale (戰神)》之銘言: : : 既然還願意相信司法 那就不要對司法未審先判 : 我並沒有未審先判,我一直沒說誰有罪誰無罪 : : 是的 不過自由心證也得要有得心證的理由 不是隨便說說就算 : : 因為當事人還是可以抗告 法院可以審查檢察官的行為是否濫權 : : 不要以為自由心證就可以亂來 : : 你覺得=/=法律規定 科科 : : 論證不能夠用自己覺得來論 特別是不懂法律的人的感覺 : : 檢察官=/=法官 這點是當然的 檢跟犯人都是上訴跟被訴的一方 然後讓法官去判斷誰有理 只是法檢大多是一家人 基本上除非觀念有太大的差異不然很難不通過檢察官 所提之事 : : 對檢察官的規定=/=對法官的規定 : : 要分清楚 這應該很基本 : : 沒錯 所以不要對司法帶有偏見 : 首先我想說,偏見跟懷疑是不一樣的 : 偏見已經完全沒有"相信"的成分存在,而懷疑是一半一半 : 如果我有偏見,我根本也不用浪費時間在這邊討論 : 我大可跟許多人一樣一棒打死司法 : (我也可以說出"難道司法不能懷疑"這樣的話,可是我覺得這樣很幼稚) : : 檢察官就是認為證據足以證明這個黨很多人貪贓枉法 所以才會起訴或收押 : : 我同檢察官的見解 : : 未傳即拘有法律明文授權可以 : : 人權不是漫無邊際什麼都可以做 : : 犯罪並不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 : : 不會 因為無罪推定是對法官 而不是對檢方 : : 要不然 警察可以廢了 因為每個人都要推定無罪 那警察都不能抓 : : 到了台灣 人民就有犯罪的人權? 補充一下 要抓人當然是ok 只是要有一定的程序跟許可 這就是講人權 只有一種不同 那就是現行犯或是通緝犯 人人看到都可以抓 : : 曾經眼殘相信過泛綠的人 再跑出來叫大家不要相信泛藍 感覺這字眼有點血腥了 民進黨再兩千年以前 是多麼清廉的政黨? 只要有黨員一有貪污等問題馬上處理 這點我記得非常清楚 黨的決心讓該黨一點點汙點都沒有 有理想有抱復 一黨獨大下再那個時空 敢流血 爭取自由民主 (當然現在時代不同了,流血衝突都會被譴責)前總統再那時候是唯一指標 立委第一名等等 相較那時的國民黨的貪污種種 很明顯的誰好誰話不言而喻 那時很好阿 相信並不代表眼殘 只是後來被玩濫了 好的綠營人士都出走了 沈富雄陳文茜 我都覺得相當不錯 權力真的會帶來腐敗 從開始有大官貪污被抓 一個接著一個 然後出了個教育部長 還有新聞局長 那時我就在想 怎會變成這樣? 已經脫離一些非特定立場人士的感覺了 後來我看選舉結果 果然證明我感覺是對的 選縣長 立委 一路到選總統 選民的票都已經在警惕民進黨已經有問題了 唉~~不勝唏噓不說了 只是覺得眼殘字眼真的不太好 以上 : : 很難有說服力 : 上述幾點我都尊重你的言論,但是最後一點恕我難以苟同 : 首先你用"眼殘",我認為已經失去理性,不過我也不想跟你計較 : 只是希望不要給你三分顏色你就開起染房 : 我也沒有叫大家不要相信泛藍 : 希望你不要因為沒辦法說服我就失去理性,一直是你在分藍與綠 : 如果你能像j大一樣理性討論,說得有理我也願意認同 如果大家都能這樣 世界就和平了 台灣也不會變成只有藍綠了 明明都是台灣人 還要互相傷害 真是夠了 我家人有藍有綠 那我還要當人嗎 ? : 基本上我不是要說服別人的那個人,而是等著被說服的, : (所以我的言論大都使用"我覺得",強調只是我個人感覺) : 你辦不到,請不要惱羞成怒 : 因為先動怒的就輸了。 -- 身為一個讀書人....論事...不可以主體意識....要獨立思考... 身為一個讀書人....帶把步槍在身邊也是很合理的 我總是國憂民阿....在台灣....為何狗比人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7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