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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eelove2003 (222)》之銘言: : 野草莓學運應該繼續靜坐的理由 : 1.繼續靜坐的理由,實質效果就是,靜坐越久越讓人民知道政府的傲慢,同時也知道草莓的 : 堅持力! 法律上有很多東西都要深入思考 靜坐的話個人覺得去立法院 或是國民黨黨部坐會比較有用(因為立委多數都是國民黨) 但是坐的越久 我卻不會感覺政府傲慢 紅杉軍之前不也是堅持一段時間? 馬英九好像有回應討論等等 至少不是甩都不甩吧 傲慢我到是覺得還好 還是沒要按照野草莓的訴求做就是傲慢? 如果是這樣那還得了? 天下起不大亂? 這個我想馬英九能力也有限 他上任之後監察委員提名 立委甩都不甩他 所以這種東西應該去找立法院訴求會好一點 法律過不過要看他們 她們是百姓選出來的 但是至少上了新聞 不管是我還是社會大眾都已經有達到宣傳效果 至少我知道野草莓的訴求是什麼 : 3.自由廣場是自由且公開的場合,我們可以與任何ngo與政黨交流, : 因為我們一直辛苦的靜坐所以他們願意支持我們, : 但是沒有靜坐之後他們為什麼要支持我們? : 他們自己努力自己的目標不就好了? 這點就是問題最大的地方 我絕得只要政黨人物一加入會整個變調 說服力會大大降低 會讓人起疑心 這活動是不是有政黨撐腰或是相關? 即使一個簡單的活動 只要有政治介入一切都會走樣 畢竟台灣現在還是一個籃綠對立的地方 非藍即綠嘛 執政是藍 你反對藍自然會有綠來幫你 如果都不給藍綠機會 表達訴求才是好的 這一點我認為一開始讓政治人物近來參與 是野草莓最大的錯誤 : 4.停止靜坐如何突顯集遊法的不合理? 所以不能停止靜坐! : 5.停止靜坐就是停止抗議! 這點不能認同 畢竟已經是違法了 有聽過惡法亦法嘛? 一個嫌犯被抓都不能以不知道法律為推託之詞 更何況都已經自知違法了!! 至少現在的法律是這樣 不是嘛? 這法律不管藍綠執政都沒去更改過 我只強調他現在還是一條法律 別做違法的事情 違法的情況下說人傲慢 實在不能接受 即使他是一條惡法 : 政府沒有壓力,他不會想盡辦法驅離我們,然後用媒體宣布野草莓已散! 違法本來就該驅離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不好的法律自然會有人修定他 由警察舉牌跟你說你違法 請你離開 堅持不走 就是堅持違法 美國執法都很嚴厲 一般民眾也很守法 這才是法治國家 看過一些 youtube美國警察執法影片 才知道老美的守法 跟警察對於違法的凶悍 這才是法治國家應該有的 修法有修法的依劇 一切都在法制之下為前提 : 17.想想那些到現場連署的一萬多名民眾與社會的期待,還有白天10幾個陪伴學生的民眾, : 另外也要想想5個陪伴學生過夜ꨊ 我覺得也請顧慮一下其他兩千兩百九十九萬人的感受 前面說到那邊是公開場合 你們在那邊記者也在那邊 不是只有你們而已 有沒有造成其他台北市民的不方便? 還有整個社會的觀感? 社會的期待? 不然這樣吧你們去登記參選立委 選上了可以直接修法 看看社會有多少人支持 切忌勿參加政黨以免被批評說不中立 跟藍綠兩黨一起選我想看看你說的社會期待有多少 托久了 只會讓我覺得經濟很差已經很難過了 還要搞這攤 讓我覺得社會好亂 沒人說學生不能上街表達意見 我覺得有記者來拍 已經讓社會大眾知道你們要表達什麼了 我覺得這樣夠了 不然每次警察出動開車載人 都在浪費社會資源 那都是百姓的血汗錢 野草莓有想過嗎? 你們是違法的耶 有人自殺動用員警跟社會資源等等 有的當事人還會跟社會道歉 自許正義的草莓 是否對因為自己違法而造成的社會負擔道歉? 政府怎樣回應大家都看在眼裡 做的不好4年後自然會用選票制裁他 政黨輪替不就是這樣? 但是要適可而止 不然社會期待會變成社會反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