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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阿扁任內刑訴修了12次,佔80年來總修法次數26次的近一半強 : 26次中規模最大一次修法在92年,可見民進黨雖不佔國會多數 : 國民黨在國會跟民進黨唱反調,但在沒有新聞可以炒作的刑訴法上 : 修法沒那麼難,至少兩黨意見不同不會搞到要甲級動員 : 或要鎖門佔會議室之類的,兩黨還是可協商,所以才能修了12次法 : 但在12次修法中,從沒修到羈押事由上,即該法101條與101之1條 : 當總總跟黨主席時都沒發現法律有問題 : 到了進大牢之後突然發現重罪羈押不合理,然後開始炒作悲情 : 到底是真的法律有問題,還是用在阿扁身上就是不行呢 其實你說的我同意,論數量是真的不敵對手 但並非完全不能作為,問題在於想不想做而已 阿扁自償苦果我一點都不同情,兩次投給他是要他改革 改到最後連自己家人都不能保護,這樣還算男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4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