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dsam (夏天的蔚藍海洋)》之銘言:
: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 貪污治罪條例是今天立的嗎?
: : 不是你今天才聽過這個法律
: : 就表示它今天才出現
: : 阿扁起訴時引用的法條
: : 新聞內文都有引,你不看,怪誰?
: : 又,這部法律是在52年立法的
: : 阿扁是個律師,如果他不知道有這個法令
: : 那他該作的是燒掉他的律師證
: 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願意講法,以你的法學素養,依法論法絕對站得住腳
: 謝謝你的指證
其實我什麼都沒講,要正經講法理不會只有這幾個字就能講完
: : 我?干我啥事,檢察官以這個來起訴是干我什麼事
: : 有人無知還四處牽拖喔,先是連個法條都不查
: : 然後自己掰啥叫貪污,被踢爆後再扣我帽子兼曝露自己連新聞都沒看過就虎爛
: 我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我不敢講自己一定對,所以說要跟大家討論才能增長見識
: 上文絕對沒有牽扯到你的意思,閣下不用這麼激動
: : 干我什麼事,就是有連個法條都不查,就開始大放蹶詞的人
: : 像你就是
: 我沒有指說是你阿,連兩句干我啥事,不用這麼生氣吧,有你的指證我才會去查這些
: 我要謝謝你的提醒
: : 你有沒有半點法學常識?上面三個全是不同的犯罪類型
: 我不是學法的,但上面這些不同要件的條文,看了好多遍,我認為只有4-2有機會,
: 你認為呢?
老話,想知道阿扁被以什麼罪名起訴請洽起訴書,別自己猜
: : 雖然是同一保護法益,但有不同的構成要件
: : 不是全部湊在一塊然後變同一罪
: 全部湊在一起?我哪裡這樣寫讓你誤會了?
是我誤會,晚上沒睡覺思緒混亂所致
: : 要知道阿扁被以何條起訴,請查起訴書
: : 不要自己亂湊一通
: 直接指正就可以了阿,這樣其他人看了也比較懂,你一直叫我去找資料看新聞看法條
: 我沒有這麼強,如果我不足的地方,你直接舉例反駁,不是更能說服其他人?
: 被反駁並沒有關係,也許是認知錯誤,也許是見識不夠,但是可以得到新觀念阿
: 難道您喜歡跟只有嘴砲謾罵的人戰來戰去?
: 很晚了,今天到此為止,大家晚安,在這個版討論這些似乎離題了,抱歉
扁案這麼夯,光新聞都會說阿扁被以何罪名起訴吧
比方前不久追加起訴的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總不會新聞報著麼大,四大報都放頭版還有人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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