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ghlander (無極)》之銘言:
: 北院的併案理由根本就不是重點
: 連大法官解釋不審理個案的常識都不曉得
: 要看的是分案要點這樣東西是不是違法違憲
: 換法官這個問題的層次,在司法行政規則是否合於法官法定
: 重點不是個案併案理由,這麼簡單的問題都不知道還裝懂
: 人家點出來了,看不懂還不知道丟臉的奇葩
「有人問為什麼要換法官,叫他去看北院給的理由那裡不對?」
問為啥併案,北院做的事當然看北院的理由
有人硬要跳針到大法官去,還自以為屌咧,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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