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sk50112 (Mike)》之銘言:
: 不管任何民主國家其運作方式的差異何在,代議制民意如果與真民意相差太遠
: ,或代議士的代議離民意太遠時,或總統或總理等之施政與民眾之意相差太多時
: ,為什麼不採用最直接民意的公投,雖然它費時、費錢,但那才是民意,不是很
: 多人都說台灣前途由全台2300萬人決定嗎?那跟公投有何差異,還是這些都只是
: 選舉語言呢?
「代議制民意如果與真民意相差太遠」
「代議士的代議離民意太遠時」
「或總統或總理等之施政與民眾之意相差太多」
以上三個差太多,是打哪看出來的?某黨說了算嗎?
還有,既然要給人民決定,那這種
「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重大經濟性協議(ECFA)應經人民公民投票決定」
脫褲子放屁公投有何意義可言
讓人民有選擇再投一次的權利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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