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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yx (KinyX)》之銘言: : 我一直很好奇一個問題 : 不管哪一個政黨或組織,一直呼喊著要把中華民國消滅,建立台灣國 : 那算不算內亂外患罪? 刑法一百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 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打嘴砲不是非法手段,訴諸公投若合於公投法自然也不是非法 而且打嘴砲更不是強暴脅迫手段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18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