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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06100240&pType0= aSOC&pTypeSel=0 2011/06/10 19:07:55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0日電)前高市議員陳春生、前市府機要科長林宏明,涉嫌在前 市長吳敦義被爆緋聞案中,指錄音帶是前市長謝長廷提供;雄院今天宣判,依違反選罷法 及偽證罪,判處陳8個月,林1年2個月。 民國87年底,陳春生召開記者會當眾播放當時與謝長廷競選高雄市長吳敦義,與某女記者 疑有婚外情的緋聞錄音帶。 全案經吳敦義提告,高雄地檢署將這錄音帶送往法務部調查局及美國實驗室鑑定,結果判 定錄音帶內容為經剪接變造,陳春生因而被法院判處徒刑6個月,緩刑2年確定。 不料,陳春生於95年12月1日在台北市召開記者會,指這錄音帶是謝長廷所交付,吳敦義 於是另控告謝長廷涉嫌違反選罷法。 高雄地檢署於98年1月8日依罪嫌不足,將謝長廷不起訴,吳敦義不服聲請再議,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檢察署仍依證據力不足,駁回吳敦義聲請再議確定。 至於謝長廷控告陳春生涉嫌誹謗、違反選罷法,以及林宏明涉嫌作偽證指錄音帶是謝長廷 在他家交給陳春生,雄檢偵結分別將陳春生、林宏明依違反選罷法及偽證罪嫌起訴,高雄 地方法院今天審結宣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