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週五的時候與大新社、哲思坊的同學們討論目前的社辦管理規則草案
有了一些結論,在這裡分享與討論。
歡迎任何形式的回應意見,或推文表示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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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觀點與主張
1. 社團有其多元價值,無論人數、形式、性質、歷史地位或社齡等
皆應平等。
2. 在鼓勵多元價值的理念下,學校應提供所有已登記社團基本經營
所需的資源,包括基本運作空間(社辦、儲藏室、儲物櫃等),
以及基本的借用權(教室、海報、設備等)
3. 既有社團對現在的社辦是有情感的,有些社辦也具有重大的歷史
價值。各社團若在使用社辦時無違規行為則應保有留在原社辦的
權力。但基於社團平等的原則,若該社辦有空間空缺,原始用社
團們不應拒絕新社團的加入,並應妥善協調使用公約以保證各社
團的權利均等。
4. 社團評鑑應以獎勵的形式舉行,不應限制一個社團自由發展的權
力,即不參加社團評鑑不會影響社團基本的運作空間、借用權。
5. 為因應各社團的特殊性質,在社辦使用辦法中應該加入適當的自
治條款,讓使用同一社辦空間的社團們能在可回復原狀、不危及
安全、不影響周遭其他社團使用權益的狀況下能在使用社辦時有
更大的自由度。
6. 為改善社團空間濫用的情況,預計將在此會後成立的社辦評鑑小
組得要求各社繳交社辦使用企劃書,並有權依其內容檢查各社團
確實的使用狀況。同時也該設立使各社能申訴共用者濫用或無人
使用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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