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附上連哥寄來的第四次開會通知與第三次會議記錄
其中有幾點因部分代表反應應修正(深黃色部分)
正與記錄員商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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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niahaka (吳秀) 看板: NTUniNews
標題: [社辦] 歪歪的會議記錄
時間: Sun Apr 27 21:09:48 2008
這是連哥寄來的開會通知與會議記錄,
我怎麼覺得跟會議長的不太一樣?
綠點是備註
紅點跟刮號部分是我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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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社團代表您好
下周4/30會議時間仍是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仍在二活603
會備有便當。
連哥33665597
前次會議紀錄如後:
二活8~10社辦規模調整及活動中心社辦制度改革社團代表第三次討論會
時間:97年4月23日中午12時30分
地點:第二學生活動中心603室
主席:李毓璱主任
人員:活動中心社團代表十二位詳簽到表
紀錄:連健宏
主席提示:
前次會議結束後接著開8~10樓的第二次圖說審查會,
會中有同學提出希望能增加公共空間,經與建築師討論後,
最後決定減少一間社辦,與原規劃開放空間合併,
改為一個較大間的共用交誼室,
各位代表對於這件事若有不同意見等一下也可以提出來。
因為接下來同學可能要利用5月份開始整理社辦做打包的動作,
預定6/18~6/22將打包好的東西放置到活動中心規劃的臨時存放地點。
6/23施工人員進駐未移走的東西將視為廢棄物處理。
詩文學社陳星奎同學有準備一些資料要向各位代表報告。
社團意見討論事項:
詩文學社陳星奎同學:報告內容(詳附件一)
口琴社同學:
績優社辦我不反對,而且對於表現較好及較差的社團一律要求齊頭式的平等,
本身也是不公平,且這次會議討論的主題應該是社辦的分配方式,
不是討論社團評鑑公平性及場地借用方式,應回歸本會議主題。
詩文學社陳星奎同學:
社團評鑑制度如果無法做到完美,
就不應該有評鑑及差別待遇。
詩文學社陳星奎同學:
希望不要有績優社辦,希望以場地借用場次數目當作獎勵方式。
李主任:請問其他同學對績優社辦的看法。
大新社:
希望每個社團都能有一間社辦之後,
再談讓表現好的社團能有更大的空間。
其他代表:…大多數代表都希望不要有績優社辦。
●(希望改為「除口琴社外其他代表都認為不該有績優社辦」)
連健宏:
是否可以考慮,我們在會中討論出幾種方案(包括有、無績優社辦的方式),
提到社團負責人研習營去票選較為妥適。
結論:
一、 本次會議同學有蠻多不同的意見,但是今年8~10樓施工完畢後,
同學有馬上配入使用之需求,
時間上可能無法等到我們完全討論完畢,完成修法程序,
因此提議今年先以試辦方式將原使用八、九樓社辦及候補待配之社團配入,
明年才正式實施新制。
二、 今年施工完畢後之配回方式,依詩文學社陳同學建議,
請社團先於六月底前提出社辦使用企劃書,
我們將資料放上網,讓同學去找合適的夥伴,
於七月底前以社辦為單位提出申請。
若七月底前找不到夥伴,則由活動中心協助抽籤分配,
至於分配之位置,則採抽籤方式決定。
三、 社辦使用企劃書,應包括的內容有主要活動時段、
活動內容、聯絡方式、蓋社章、指導老師簽名,
若有特殊習慣請於備註欄中說明,本組將與課活組核對社團基本資料,
有繳交社團基本資料卡之社團,才能參與配發社辦。
四、 至於十樓績優社辦制度是否執行,等社團負責人研習營票選有結論後,
再行規劃配置,暫不啟用。
但若八、九樓社辦三個社團一間配置不足時,可考慮挪出一、二間,
做為六個社團一間之社辦或做為設置社櫃存放室之空間。
● (由於在場多數意見是廢除,希望紀錄改為「是否確定廢止績優社辦制度」
且此結論未必在社團負責人研習營中討論 )
五、 同學所提社團辦公室自治條款草案,特殊使用項目部分,
本組認為有些項目與同學之觀念有落差,
以點蠟燭為例,同學覺得只要以舉例二之方式即可,但本組認為不妥,
即便同學切結,將來若發生危險,
其後果之不可逆及嚴重性非同學切結所能承擔,意外災害的發生,
是由許多因素交集所產生,對於會對師生安全產生影響的事項,
不應屬於自治項目。
● (本項後段使用蠟燭一事並未有討論結果不應列入結論中
當天僅同意第六點的需經學務長核可同意,且若不同意應當面討論
記錄請詳細。 )
六、 特殊使用之內容,同學認為向活動中心管理組申請屬於報備性質,
本組認為申請事項,應專簽經 學務長核可同意才算通過。
七、 本組會後將儘速製作海報,把預定搬離物品之日期公告,
讓同學有較長的打包整理時間,
並購買紙箱、封箱膠帶等物品提供同學領用,方便同學打包工作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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