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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os0430 (月如)》之銘言: : 關於"二活8~10社辦規模調整及活動中心社辦制度改革社團代表第四次討論會" : (在4/30日舉行)(我和許菁芳都有去亂入) : 那一次會議紀錄是達摩做的吧 : 課活組的首頁找不到耶 : 麻煩看要在這裡或叫課活組公佈 以下內容沒有背景資料的話可能會比較難閱讀 簡而言之,是決定二活八、九樓申請的時候 不需簽校方限制頗多的契約書,而只需遵守原有的活動中心管理辦法 社辦議題,則待社研後確定績優or大型社辦後再討論 目前我無意再整理,將就看吧~ 討論內容: 確認會議記錄 詩:會議記錄應以第三者身份完成,並傾向現場討論的結論。以第四點為例,上次討論大 家已建立不要績優社辦的共識,但該項卻給人「要」績優社辦的感覺,並沒有忠實呈現。 契約書、保證書 見「我們的主張」 李:訂定規則並非要限制同學,之所以想要定契約書,是為了避免已經不存在的社團,東 西堆在社辦佔空間,管理單位卻無權清理。 大新:以保證書的方式達成。 李:請教相關單位,確認有法律效力後,即可以此方式為之。 廖:希望建立退場機制,讓沒有在使用的社辦,能夠讓新進的社團使用。此即契約書的目 的。 李:保證書中第7項「不能善加利用」過於模糊。 詩:以「符合企劃書的使用」做為善加利用的標準。 結論: (確認會議記錄) 第三次討論會結論部分 第四點:「至於十樓績優社辦制度是否執行」改為「是否廢除」 第五點:「本組認為」不應出現。→該項放入討論內容而非結論部分。 修正後會寄給各代表 (申請書) 社辦申請書:方便各社團找到適合的夥伴。 表格為摘要,不會太煩雜。亦可附詳細企劃書在後面。各社填好後會公佈在網路上。 申請書後面兩項中,第二項改為願遵守活動中心場地管理辦法 (契約書、保證書) 先設立臨時辦法,適用於二活八、九樓新進社團第一年的使用。內容僅包含活動中心使用 辦法及財產登計及移出辦法。 (決議方式) 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新草案、企劃書vs保證書、活動中心管理辦法的更動,在社研決定績 優社辦的存廢後,再另行開會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0.158 ※ 編輯: mathematics0 來自: 140.112.240.158 (08/07 00:18) ※ 編輯: mathematics0 來自: 140.112.240.158 (08/07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