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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目前的問題整理如下: (1) 「臨時活動」的申請期間設限為一個月,對於有需要的社團而言會不會太短? (2) 在「常態活動 / 臨時活動」補助經費的比例上,「活動變動率高社團」為五十:五十 ,而「一般社團」為七五:廿五。兩者的比例是怎麼計算出來的?這樣的計算是否合 理? (3) 就課活組分配補助經費的問題而言,這學期所採用的現制,有什麼樣的問題?這樣的 問題是否嚴重到有必要更改成新制? (4) 如何認定「一般社團」與「活動變動率高社團」? (5) 承以上諸點,下學期新制直接上路太過急迫,是否該延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37
Honiahaka:今天在社團輔導委員會上是通過要試辦了... 12/17 23:33
Honiahaka:明天下午五點半我們約了周主任在課活組 12/17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