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jolinlee (殺了我吧 ˊˋ)
看板ai-photo
標題[情報] 遇到居心不良的攝影師時
時間Mon Nov 24 23:20:21 2008
狀況1. 在拍照過程感覺不舒服時
a.方案: 當場打電話給警察,由警察來當證人當面對質
警察可以就其身分詢問現場路人是否看見過程
以路人的話來當證詞
↓
移送警局
↓
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申訴or告訴
b.方案: 回到家之後馬上到警察局報案,踏進警察局說"我要申訴,性騷擾"
要馬上!盡量不要隔天or隔幾天
警察會覺得你居心叵測,且已經不在現場,沒有證人可以證明你說的騷擾是真的
c.方案: 告訴就冷板主,就冷板主陪你一起去警察局
申訴 v.s 告訴
申訴 = 警察局做匿名筆錄,兩個月的調查時間
依據調查結果公告到加害人(攝影人)的工作地點
受害人依據調查報告選擇是否要提告訴
告訴 = 民事賠償 刑事責任
換句話說 就是要跑法院
就冷板主個人的建議是先到警察局做申訴的動作
再依據兩個月後的調查報告來決定是否要提起告訴
以免直接提起告訴的結果在答辯的的過程中無法做到完美的攻防
導致花時間在法院奔波卻無法獲得應得的結果
===========以上是禮拜天到警察局要做性騷擾申訴被踢出來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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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enzaV:李就冷 = = 就冷版主 你這樣 方案c 你的高鐵花費會很大耶 11/24 23:21
→ skyjolinlee:=口= 對喔~ 北台灣以外的 我 我 我盡量啦 (淚) 11/24 23:23
→ cindycheng:那北台灣的可以找版主玩嗎?XD 11/24 23:24
→ skyjolinlee:可以啊 如果我有空的話 XD 11/24 23:25
推 csdido:預防勝於治療 MD外拍還是多帶一位保鑣出門安心點 11/24 23:58
推 cindycheng:YA~就冷衝阿~~~~~~ 11/25 00:23
推 Kamiyu:話說.....有個全台灣都是主場的男人 11/25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