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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vintsai (業餘流浪漢)》之銘言: : 因此,我一直以為... : 外拍...把全部照片copy一份給麻豆,是...一種很基本到不行的禮貌啊? : 不是嗎? : 還是說...你今天花了千萬酬勞請了這個麻豆來拍? : 所以...你有權利主張照片著作權是你的? 這有不同見解的! 就照你所言,如果是有牽扯到『酬勞』的活動 參與者其實『並沒有義務』提供影像給被攝影者 因為被拍攝者得到的回饋是約定好的實質酬勞 而這應該要有明文定型化契約來約束 今天給你實質酬勞(金錢等),換來生產出的影像在某『特定範圍內』使用 若契約依程序成立,肖像權的主張,就有討論空間。 也就是說,在約定好的範圍內使用,是沒什麼好爭執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反過來主張『著作權』是很自然的事情。 : 不然的話,到底是在主張個什麼東西啊?我搞不太懂? : 就算是大廠要來試鏡,好像也沒必要搞的很高姿態吧? : 照片著作權...嗯...那麻豆不是也可以有肖像權的主張? 這就要看合約內容的約定與規範了 合約就是合約,白紙黑字。 除非違反公序良俗,很難有平反的機會。 : 我實在搞不太懂給個照片有那麼困難嗎? : (當然啦!也有可能拍了100張,只有3張能看啦=_=|||) : 是怕麻豆拿著照片去亂來嗎o_O? : 我覺得...麻豆要擔心攝影師拿著照片去亂來還比較可能一點=_=||| : 又不是專業到怕洩漏商業機密的拍攝... : 搞的跟什麼似的...口去! 其實,這些規範照規定來,應該是要簽約保障的 只是大家都以『約定成俗』的慣例行事。 遇到爭議時,就很難搞了。 我個人立場與見解: 我相信原PO並沒有與DCV簽約 站在個人觀念上,確實沒有牽扯到『金錢回報』的話,是應該要回饋照片的。 這也是一個尊重與對等心而已。 然而,實際的現實情況(無奈) 如果對方不給照片,其實也無法拿對方怎麼樣 除非對方拿你的照片出來使用,才有抗告的機會。 只是對方的態度讓人覺得很囧!(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唯一能做的,我想就是上網告訴大家對方的行徑, 用鄉民的力量(輿論)請大家睜大眼睛了,引此為鑑了。 Peace! -- 【綠洲】 http://www.fotoist.net http://www.wretch.cc/blog/juliushan 不過就是按按快門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33.167
irvintsai:感謝Han大的解說...我大致了解了!講解的非常清楚XDD 11/26 18:07
irvintsai:再次感謝~不過還是稍微有點想砍不練的地方...晚點再回! 11/26 18:08
irvintsai:要先來去上課了囧rz砍不練的地方不是說Han大!希望別誤 11/26 18:09
irvintsai:會了@@ 11/26 18:09
juliushan:我懂我懂,我已經 Complain 很久了...XD 11/26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