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esphoto (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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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有旅拍的問題想請教大家
時間Mon Feb 7 12:32:56 2011
※ 引述《punklittle (想親口聽妳說)》之銘言:
: → punklittle:目前就只有一次約拍~不過似乎也有版友被騷擾過...... 02/07 12:05
: → punklittle:請問可以給契約書的範本讓我們參考嗎? 02/07 12:06
攝影合約google一下就有了
重點是在於MD在拍攝的當下
如果沒有能力發覺情況異常/自保
只要早成傷害
不是你手上的合約可以解決什麼事情的。
在台灣
肖像權的保護權利極低
只要1.是在公眾場所 2.只要他沒營利
基本上你要告他侵犯你的肖像權就告不動了
更何況你還是收費case。
但是這件事情
如果攝影師的口德/品德那麼糟糕
建議可以讓他有公眾的與論壓力
把他的名字秀出來
只要他是真的講過那些話
他就必須負擔講那些話的責任
如果你有備份到(錄音或者msn訊息紀錄)他講過的那些話
真的要搞他也不是不可能
1.恐嚇
2.騷擾
不過這些案子要警察受理,可能你要有一點點自己的門路
最後
既然要成為一個收費的md
除了一些事前拍攝的準備功課要做
一些當下的危機意識要夠
真的有什麼狀況
在第一時間就不要讓照片留在記憶卡了(儘管還是救的回來)
在講句白一點的
如果都要拍到大尺度
以一般一個業餘兼差的md
被看到走光 = 被拍到走光
這完全是很正常的事就是了
你只能相信這個拿相機的人的品德
他會站在保護你的立場去不公開照片
信不過,就不要接!
看開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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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67.114
推 g98675:推! 防範措施很重要,MD不能控制攝影師鏡頭的角度。 02/07 12:39
推 punklittle:感謝您的建議~我會轉給我朋友看的! 02/07 12:41
→ photoking:收了$MD就等於像是在酒店上班的 會使人有無限想像 02/07 14:59
→ photoking:對了其實MD這名詞蠻不太適合用在這個版的 02/07 15:01
推 Silentbee:哇~原來MD收錢就像酒店上班的!!照片王好威~~~ 02/07 19:14
→ photoking:你如果上了年記又沒女朋友又花不出上酒店消費那像不像?? 02/07 20:44
→ photoking:難道不把<利>看在眼前就不能拍照了嗎 02/07 20:47
→ photoking:難道拍了幾十年美腿大胸走光就忽略了周槽的親友是可以拍 02/07 20:49
推 yusf:還好我拍照都是合作互惠:P 02/09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