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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再來針對第3點詳細補充說明 ai-photo板規3. 3.本板不得公開進行商業行為與相關資訊之張貼。 3-1.雙方等價交換、適當非金錢酬佣、及拍攝過程所產生之固定成本分攤不在此限。 3-2.照片發表平台不得含有商業營利性質,張貼拍賣或相近連結於本板視同廣告文。 其中,板規3-2前段 『照片發表平台不得含有商業營利性質』 若攝影人發表照片的平台是blog,且blog內有"影像服務"、"婚禮紀錄費用與服務內容" "婚禮婚攝價目檔期"、"婚紗攝影服務"等明示/暗示接受收費服務字樣,往後將直接刪文 請各位攝影人在發表作品時務必儘張貼相本連結。 如有任何問題,也請隨時提出 ai-photo BM skyjolin Lee 2011.07.06 -- ※ 編輯: skyjolin 來自: 115.43.154.139 (07/06 22:31)
EiffelTower:.................................................. 07/06 22:36
jokey014:若張貼的是相本連結,但版友點進網誌有商業性質這樣算嗎? 07/06 22:37
ILS:講清楚就OK 最怕模糊地帶 要PO相關的婚攝就其他版去吧 07/06 22:38
EiffelTower:好吧,該來去刪文了~ 07/06 22:40
skyjolinlee:不算 那樣子會相連到天邊 07/06 23:05
jenny26:要提醒大家不要在簽名檔放個人工作室連結嗎??? 07/06 23:06
Dora9:終於出招了 07/06 23:08
hsf0318:同意 如果要宣傳自己的工作室 可以到其他版 07/06 23:51
hsf0318:這個版只提供非廣告用途 網誌上有提到相關字眼都算打廣告 07/06 23:52
lai20002434:是說作品的那篇網誌有提到才算還是BLOG的其他篇文章有 07/07 00:07
lai20002434:題到就算? 07/07 00:07
baby0611:題外話..請問本板現在到底是兩個板主 還是三個板主呢?? 07/07 00:20
ttndueywn:樓上好問題!!今天碰到很久不見的朋友也是問這個!! 07/07 00:57
rugalex:hitachi板主從發表要卸任之後到現在也有兩個月了..... 07/07 01:16
rugalex:同意要宣傳自己的工作室可以到其他板 07/07 01:33
erix007:希望可能提供情境案例,或舉例,這樣比較清楚規則在那:) 07/07 04:45
sorawind:如果網誌內有提到就算的話也管太廣了吧,PO文不提就好了 07/07 17:07
skyjolin:sorawind,,連結點過去是blog裡面有出現相關字眼 就算是 07/07 17:40
skyjolin:商業廣告文了 07/07 17:40
sorawind:哈哈,BLOG就用那一個而已,不就跟婚禮版一樣XD 07/07 18:38
sorawind:那還是不再貼作品好了,不可能為了在這作品去多弄個相簿 07/07 18:39
rugalex:反正有些人貼作品就是為了衝人氣而已...那這樣很多地方 07/08 08:27
rugalex:都可以衝啊 XD 07/08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