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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目前來說還是單一事件 但不排除會有相同情形 醜話說在前頭 對本公告內容不服者 請逕自上訴組務板 本人已經做好隨時被拉下台的打算 一段時間以來 一直有某版友來信要求刪除在版上吵架的爭議文章 這些相關文章是當初日立大m文處理的 聲稱因為這些文章導致沒有人約拍 因版友把文章標題 內容 與 推文 全部修改到幾乎近於空白文了 以致於本人在查詢文章時連發生什麼事情都不知道 這段溝通的時間以來 申告版友還一直不段修改文章 甚至從我開始追查時的一行文 到我昨天睡覺前查有些已經成為空白文 因文章內容已被抹殺 我只能從前後文推斷文章發表時間為2009年 本人是2011年上任 上任時距離事發已經兩年 我在此說一句情緒性的用詞 2009年的文章不該是到2013年才提出申訴 吧? 甚至申告版友提出要追究處理該文章的前版主責任 以下聲明請注意 一個人殺了人 不是死者家屬一句 "死者本應該死" 就可以代表殺人的人的罪過可以被抵消 曾經危害版上制序的文章 不是寫信跟檢舉的原po說寫信跟版主說同意刪文 就代表不曾發生過這些動亂 以往的版主所m之文章 除因不再繼續在板上外拍之資料卡 可寫信給現任版主解除刪文 其餘造成版上紛爭 吵鬧 爭議之文章 皆為給版友警惕 並尋找蛛絲馬跡之途 如有欲申訴 請當下反應 請以常理判斷 2009年的事 2013年才說要求申訴處理 跟電影說的 打斷了人家的手指 然後過兩三天後那個人斷氣了 那是因為三天前那一拳嗎 這是時效性問題好嗎 更加警告 任何文章的原po要刪修內文OK 逕自刪修版友言論與推文者 版規處理之 對於當任版主有任何判決不服 請在"任內"上訴組務板 而不是等到換了新版主才來興師問罪要求懲處前版主 不朔及既往 好嗎 最後再聲明 對本公告有不服者 請上訴至組務版 謝謝 ai-photo BM jenny26 2013.4.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9.178
earny:嗯~其實爭議文留查的好處就是讓大家有個來由可以參考! 04/19 00:13
earny:恩!主角(f)也有寫信請我移掉該文章!但我應該不會答應。 04/19 00:20
earny:不過板主可以把我的文章移入精華區是沒有問題的,啾咪! 04/19 00:20
rugalex:私以為板主提到的人 通常都不太會在板上為自己辯護 04/19 15:53
rugalex:支持板主作法 04/19 15:53
potwo: 04/20 07:05
Amesphoto:6個英文字加三個數字的帳號嗎? 04/20 23:32
ghostjackyo:支持版主作法~~ 04/22 10:34
ddtdd:犯罪就是會有前科~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發文前多想幾秒 04/23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