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usf:如果單發資料卡還沒開始徵求 卻被主動詢問時應該不在此限吧 10/10 22:28
這樣也算喔
推 archon:發徵文收費的處份合理,但若是留過資料,累積了些經驗後, 10/11 10:53
→ archon:轉走收費MD,有人看了資料去詢問,這樣要劣文有點兇耶... 10/11 10:54
→ airdog29:但來這邊就是要互惠阿 你可以不合作 也可以刪資料.. 10/11 12:08
→ airdog29:應該不會困擾吧 不合作也不會怎樣...(攤手) 10/11 12:09
→ baby0611:我認為界定應該是 假設有攝影人/MD 看過某人的資料卡後 10/11 21:06
→ baby0611:去詢問對方是否願意合作 如果一開始表明是從AI來的 10/11 21:07
→ baby0611:假設被詢問方已經有開始商業性質的收費 大可直接拒絕邀約 10/11 21:08
→ baby0611:只要不是主動發文提出收費性質的活動 應該不用罰吧 10/11 21:12
→ baby0611:期石板上也有不少以前曾經留過資料卡的板友 目前多少都有 10/11 21:13
→ baby0611:接一些活動 或是在拍婚攝 可是有時還是會回來找互惠外拍 10/11 21:14
→ baby0611:如果這樣也要劣文 或是刪資料 我想大概板上有一半以上 10/11 21:15
→ baby0611:文要被刪掉了 XDDDDDDDD 10/11 21:16
推 archon:而且,有些人可能最近沒來逛板,不知道新規矩下就被劣文了 10/11 22:53
→ archon:首犯刪文警告比較合理一點,直接劣文問題很多耶... 10/11 22:54
版規是明文規範"文章內"涉及收費行為
本公告是處罰"文章內不提及卻事後溝通時表明收費"
本公告是在正式修版規前的處置方式
希望不要版規一年修個七八次
這樣是思考不周
希望每次修版規都可以將所有的情況都考慮之後寫進去
推 archon:板規三的罰則也是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之後劣退, 10/12 00:00
→ archon:這樣的設定是相當有其道理的,但新增的卻是初犯就要劣退, 10/12 00:01
→ archon:考慮到上述提過現實已有的狀況,在執行面上有不合理之處呢 10/12 00:02
關鍵在一個是"明著來" 一個是"暗著來"
私下進行收費外拍行為的版規與法律問題尚在和律師討論
在這一兩個月出問題之前
ai版的情況通常是像上述版友所說
版友在ai版發展多年後轉收費拍攝 but 仍在ai版進行互惠外拍
版規三只要版友發文不涉及私人收費領域(blog 網頁 FB 等等)
我們仍歡迎版友在本版進行"互惠拍攝"
所以前版主訂定本版規三時才訂下不可有相關訊息張貼
但現在的問題是
很多版友po了資料卡
卻在收到拍攝邀約後馬上開口說鐘點費的問題
我想大家都知道 在每個版面發文前都要看版規
如果看過版規三 還在本版私下進行收費外拍
那是否是把ai版當成是一個掛羊頭賣狗肉的地方?
※ 編輯: jenny26 來自: 118.166.87.139 (10/12 00:39)
推 hsf0318:...又是月經題 ai版本來主旨就是提供版友們互惠拍攝 10/12 00:43
→ hsf0318:MD發資料卡 跟 攝影發攝影卡 效力等同於願意彼此互惠拍攝 10/12 00:44
→ hsf0318:不管明著來 暗著來 只要付費拍攝就違反本板開板主旨不是嗎 10/12 00:45
→ hsf0318:如果大家容許暗著來的付費拍攝 那乾脆極端一點廢版算了 10/12 00:46
→ hsf0318:但這樣對想要被拍的MD好嗎? 對想要練習技巧的攝影好嗎? 10/12 00:47
→ hsf0318:可以接受付費拍攝就去model agency版約啊! 幹嘛在這約?? 10/12 00:48
→ hsf0318:不然也可以去FB約啊! 一堆社團裡一堆MD等著被約不是嗎? 10/12 00:49
→ hsf0318:大家願意在這裡互惠練習拍攝 就不要去踩版規啊! 10/12 00:50
→ hsf0318:現在是怎樣? 有必要這樣潛規定一起約然後share費用? 10/12 00:51
→ hsf0318:也許有人會說 約彩妝要錢 買服裝要錢 所以拍攝者一起分攤 10/12 00:53
→ hsf0318:那請問拍攝者到底是想要拍"自己想法的作品"? 還是說 10/12 00:55
→ hsf0318:想要"找人來一起分攤原本需要自己付的費用"? 10/12 00:55
推 hsf0318:如果是前者 那拍攝者真的很棒 很有勇氣去嘗試表達想法 10/12 00:59
→ hsf0318:如果是後者 我沒意見 彼此願打願挨 10/12 00:59
→ hsf0318:我只想表達 身為這個互惠平台的使用者 我只希望使用者們 10/12 01:00
→ hsf0318:能夠想想這個版成立的宗旨以及初衷 以上 10/12 01:01
→ halag:曾經這個地方流連著許多人像拍攝的高手,而且不吝於分享經驗 10/12 01:14
→ halag:這幾年來你們一刀又一刀,一直在畫著界線...這裡就是屬於初 10/12 01:14
→ halag:學者的約拍天堂,但出去不再回來的人不覺得是這版的損失嗎? 10/12 01:16
→ halag:PTT的介面讓互動回應感覺滿親切 這也是我捨不得離開的理由 10/12 01:17
→ halag:我只是簡單說出我的想法 其實我也幾乎沒在這活動了XD 10/12 01:19
→ halag:我只是惋惜這裡曾經是很有人氣的地方,現在跟死胡同一樣 10/12 01:20
推 hsf0318:就因為這個板是屬於初學者互惠的天堂 更要尊重互惠原則 10/12 01:21
→ hsf0318:如果MD發資料卡 同意互惠約拍 卻又私下向約拍者收取費用 10/12 01:21
→ hsf0318:這樣的行為豈不是與本板宗旨初衷背道而馳? 10/12 01:22
推 archon:心存釣魚的想法po了資料卡等人來約,這當然是一種, 10/12 01:36
→ archon:但還有以前留過資料,後來走收費就沒再來看板的人, 10/12 01:36
→ archon:也有的是會挑合作對象,投緣就可以互惠的人, 10/12 01:36
→ archon:或者是活躍於多處,根本不知道邀約是從ai板來的人, 10/12 01:36
→ archon:想要杜絕第一種狀況立意當然是良善,但正如您所說, 10/12 01:36
→ archon:希望每次修版規都可以將所有的情況都考慮之後寫進去, 10/12 01:37
→ archon:這是新修的規定,板主您好像有律師朋友, 10/12 01:37
→ archon:他一定可以理解新法上路前要有合理的宣導跟勸導期, 10/12 01:37
→ archon:讓絕大多數的適用者有時間能獲知,然後才能收效, 10/12 01:37
→ archon:但板主您現在的作法好像是馬上可以開始發劣文了? 10/12 01:37
→ archon:只是要維持本板互惠的原則,沿用原本板規三的方式, 10/12 01:37
→ archon:初犯警告,再犯劣文,已經很足夠了, 10/12 01:37
→ archon:甚至初犯再補個水桶,也算單一看板運作合理的範圍, 10/12 01:37
→ archon:但劣文是全站性的罰,您要是已考量過各種可能情況, 10/12 01:37
→ archon:也許會想有些人被這種劣文咬到會蠻無辜的,請三思 10/12 01:37
→ airdog29:大家都懷念以前 但會被不能置入行銷而搞出去的.. 10/14 09:41
→ airdog29:相信我 絕對不能算是高手....想留 自然會留下來... 10/14 09:41
→ airdog29:會搞出去 都是其他原因阿...(嘆氣) 10/14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