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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肯定你對於禮儀的推廣 偷拍對於自己的名聲 旁人的觀感 當事人的感受都是不好的 還有可能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還是儘量避免的好 但對於這篇文 我有些問題想請教 ※ 引述《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之銘言: : 基本上 在國外沒有當面問對方可不可以拍攝 都算是偷拍 : 不論是長焦或是短焦都一樣 拍之前要問對方是基本禮儀 : 在問的時候 初次見面要記得客氣一點 以上不管在國內外 我想都是一樣的 不需要特別設定在 "國外" 吧? : 開頭可以先說 : 突然で申し訳ございませんが、自分は台湾から来たもので : お初にお目にかかりまして、誠に光栄です。 : 台湾ではなかなかこのような衣装を撮る機会がございませんので : もしよろしければ、一枚だけでもよろしいので、写真をお取りさせていただけないの : でしょうか? : お取りさせていただけて、誠に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よろしくお願いいたします。 : 拍完以後 因為是新人 所以要祝福一下 : ステキな写真をお取りさせていただけまして、誠に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した。 : お二人とも末永くお幸せに。 這一長串日文 懂日文的人應該不需要看或照著念 不懂的人 連念都不會念 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也很難背起來 還不如介紹些簡短的 像是 "你好" "請問可以拍照嗎" 這種容易用的句子 : 我2011年在上賀茂神社也遇到兩對新人 其中一對還有攝影師拍 : 我也是先問攝影師能不能拍 攝影師說問新人 新人同意才拍的 : 請看眼神就知道是不是看我的鏡頭 : http://tinyurl.com/pptto8m : http://tinyurl.com/nzac7q2 : 另外在金閣寺 遇到兩個很可愛的店員 : 也是直接詢問之後才拍 : 我先跟他們買了冰淇淋以後才問的 : 申し訳ございませんが、自分は台湾から来たものです。 : お二人とも笑顔がステキなので、もしよろしければ : 写真一枚でもよろしいので、撮らせていただけないのでしょうか? : 兩位美女同意以後才拍的 當然眼神也是看我的鏡頭 : http://tinyurl.com/o3cou5x : 還有在高台寺問路的時候 姊姊們的邀請一起去參加茶會的合照 : http://tinyurl.com/p6vtdm4 眼神有沒有看鏡頭 跟同不同意拍攝 應該是兩回事 很多外拍也都不看鏡頭呀 另很多偷拍也是剛好看了鏡頭 (被發現?) 所以拿這點來判別 被拍者是否同意 我想這是不對的 : 很抱歉 我看到的照片裡面有至少八張是用長焦偷拍的 : 這是很不禮貌也不可取的行為 : 這幾張很明顯就沒看鏡頭 也沒有詢問過對方願不願意接受拍攝 : 不禮貌程度百分百 : http://tinyurl.com/obt6sze : http://tinyurl.com/lckxaq9 : http://tinyurl.com/o788yc6 : http://tinyurl.com/ka57jv6 : 正對是看他朋友的相機 不是你的 : 背對更糟糕 那是跟蹤狂拍法 : 不禮貌程度百分之兩百 : http://tinyurl.com/oumxp7m : http://tinyurl.com/oyfextf : 人家壓根就沒看你 一看就知道沒有問人的 : 偷拍程度百分百 : http://tinyurl.com/q2dzmrm : 這也是長焦偷拍 : http://tinyurl.com/nlytbjq 請問這些照片的作者是你本人?你朋友?還是你是拍攝者呢? 否則你怎麼能肯定原作者沒有詢問被攝者呢? 若你不是作者 把別人的照片貼到板上 加以批評 而且批評的點 還可能是沒查證過的猜測 也不太恰當吧 : 如果被對方發現 是可以告性騷擾/跟蹤狂的 : 尤其是在日本 只要對方覺得不舒服 就是性騷擾 : 請不要用台灣的標準在國外偷拍 台灣只是沒有太多人告而已 不然也是構成性騷擾的 : 請自重 同上 不管在台灣或是國外 都要充份了解當地的習俗禮儀及法律 除了法律面自己不會被告 道德面上也別壞了自己及台灣人/攝影人的名聲 我知道你發文的立意是好 但整篇文看起來就像在介紹自己在日本的經歷 日文程度很好 跟日本人合照 還拿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作品來批評作為例子 批評的點還有瑕疵 很容易就偏離主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84.2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i-photo/M.1400728960.A.2A6.html ※ 編輯: cloudrick (118.163.84.235), 05/22/2014 11:27:47
IloveBlack2:他貼出來的是在板上的@@ 05/22 13:56
rugalex:外拍時 的確是有"被拍者不刻意看鏡頭"的情況 05/22 14:52
rugalex:但是沒經過對方同意就拍對方 這絕對是侵犯了對方隱私權 05/22 14:52
robler:......你要不要了解什麼是隱私權再來講 05/22 15:14
robler:公開場合又不是隱私部位 先去查查判例和法條好嗎 05/22 15:22
rugalex:日文有一句“プライバシー侵害” 翻成中文就是侵害隱私權 05/22 15:41
rugalex:Google map也因相關問題而有過新聞 不然為什麼map上有路人 05/22 15:43
rugalex:的話 臉都會打馬賽克? 05/22 15:43
rugalex:對方有同意被拍也願意被公開(放在網路上) 那當然什麼問 05/22 15:45
rugalex:題都沒有 05/22 15:45
rugalex:如果沒有經過對方同意呢? 那恭喜 被告了也不奇怪 05/22 15:46
iflovedies:不懂這篇文章是想要表達什麼????? 05/22 16:49
hsf0318:拍謝 這是我自己的照片好嗎 orz 05/22 22:19
cloudrick:後半部的不是吧? 而且現在原作都拿掉了... 05/22 22:52
hsf0318:我身上沒屎 當然不怕 也不需要拿掉 05/23 00:37
CPENGUIN:google打馬應該的 因為是做商業用途 若平常人拍街景路人 05/23 05:56
CPENGUIN:入鏡也要打馬 那要告應該告不完了 05/23 05:56
PageX:有同感,感覺在炫耀 05/23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