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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早期的Morgan跟稍後一點Murdock(1890-1940)左右的年代, 人類學家傾向於認為人類的家庭與親屬關係,有一種演化上的傾向 由亂婚-群婚-多偶婚-單偶婚逐漸的演化,並且跟社會型態有對應的關係, 但是近代的研究已經推翻這樣的看法, 傾向於,婚姻制度來自於特定的社會脈絡,而不存在演化的階段 並且在可知的民族志以及可考的歷史資料當中亂婚應該是確定不存在的 也沒有可信賴的田野資料 過去被認為是群婚的制度,也應該是對田野資料的誤判,而不存在著群婚這樣的制度 或者該這樣說吧,所謂的多偶婚跟單偶婚,也只是某一種太過化約的分類方法.. 因為除了配偶數量,配偶如何得來可能是婚制當中更重要的部分.. 這是關於人類婚姻的問題.. 第二個主題則是關於人類的自然狀態的問題。 這個問題可能比較好的回答是,人類可能並沒有所謂的不包含文化的自然狀態, 因為文化本身就是人類的自然狀態的屬性之一... Geertz有一個很經典的看法, 演化的主要機制是天擇,其對象為物種 文化是人類得以面對快速變遷而不需要依賴歷時長久的體質變化的重要演化之一 因此人類的自然狀態本身就包含了文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01.173
evendie:推你引用的句子 我從沒想過文化居然是人類的自然狀態 ^^ 10/29 08:39
size:人比動物多一層新腦皮質 那大概是人可以組織文化,知識的來源 10/29 14:41
size:回到原點 被歸類到後天因素的文化 其實也是先有生物條件提供 10/29 14:42
MBKya:你說的第二個主題 就是我之所以會在發問時說 我的問題可能會 10/30 01:31
MBKya:被認為沒有意義的原因~ 10/30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