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sk-wh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YouSeeBBS (http://yousee.cc)》之銘言: : ※ 引述《nobody1 (無人)》之銘言: : : 既然是ask why 那...我也ask wky好了~~ : : 站方的意見? : : 台大沒有說話? : : 為什麼yousee偏愛這麼偷偷摸摸的寄信給各個版主是為了什麼呢? : : 為什麼要使用者一個個 在各個不同的版投票呢? : : 好想知道醬子是否就能解決個別文章作者的權利 不受他站備份的干擾與影響呢?? : : XD 基本上我不認為批踢踢站方有在法律上對所有的文章的任何著作權 不過批踢踢的站方在技術上可以拒絕 索引bot登入 所以站方可以實質的拒絕索引 但是不能代替著作權所有人同意授權 台大是批踢踢的主機存放的地方 不過台大也不能代替著作權所有人同意授權 就像國家圖書館有收集很多書 但是國家圖書館也不能幫作者賣版權 基本上我認為柚子原本的作法本來就沒有違法 而現在柚子尋求板主同意或站長同意的理由 是採取群體(板主或小站長)同意 個別採例外的方式 (這是個別請求授權很困難的可行權宜機制) 不過這裡的同意很有趣 如果真的是請求著作權人的同意 那是同意什麼東西? 只不過是同意可以在搜尋引擎上看到這篇文章而已 這並不同於這個搜尋引擎就真的擁有重製權或是公開傳輸權 這只是在「合理利用」的範圍內 更合理一點的行為 其實還是沒有法律上的改變 他還是用著作權法52 65 的合理使用來運用 而並沒有取得正式的授權 (若這樣就取得授權 那原作者就不能自由重製跟公開傳輸了 像話嗎?) 現在對於網路上的文字著作授權沒有很通行的授權機制 其實如果像創用授權的方式普及 (創用授權請見http://creativecommons.org.tw/ 對於文字著作只要符合作者同意的使用方式使用就能自動得到授權 這樣很多問題就都能解決 關於著作權制度跟合理使用的範圍 我也看到有關的解說 請見 http://www.sunnylaw.com.tw/copyright-personal%20use.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3.239 ※ 編輯: Oikeiosis 來自: 123.192.3.239 (08/24 05:35)
nobody1:看了看 "同意"這兩個字 還是很重要的一環 08/24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