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標題Re: 為什麼一加一等於二?
時間Mon May 5 22:37:31 2008
剛剛找到一篇文章,作者是<與南共舞BBS站>的Nicholas
板友,因為不知道怎麼聯絡到本人,所以請容許我未經同意的
轉載。如果原作不願意文章被轉錄,麻煩寫信告知,我會刪除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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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與南共舞BBS telnet://wolf.twbbs.org>
作者 Nicholas (南裔台北人) 站內 Mathematics
標題 Re: 1+1=2
時間 Tue May 18 09:17:31 2004
※ 引述《arabica (憂鬱症..)》之銘言:
> 請問...1+1=2
> 要怎麼證明= =...
> 我們數學老師說可以證明...
> 有點不太相信說..
十九世紀末,數學家是這麼做的(例如Dedekind):
我們把1,2,3,...和加法當作已知,不去定義它,像"點"和"屬於"一樣,
定義符號 n^+ = n + 1 , 假如有一個無窮集合ω滿足這五條公設:
1. 1屬於ω
2. 若n屬於ω,則n^+也屬於ω
3. 對每一個n屬於ω,n^+不等於0
4. 若ω的一個子集X滿足公設1與2,則X就是ω
5. 若n,m屬於ω,且n^+=m^+,則n=m
則我們稱ω為自然數,記為N.
所以我們把自然數這個集合定義完了,它是由我們已知的1,2,3,...和
已知的加法定義出來的.
這時的1+1=2是不用證的.
二十世紀的數學家對於這種定義無法滿足,主要是因為集合論的發展,
使得數學家想要把所有的東西都用集合與函數來表示,於是von Neumann
清楚定義自然數如下:
[定義] 0 = Φ
1 = {0} = {Φ}
2 = {0,1} = {Φ,{Φ}}
...
[定義] A^+ = A∪{A}
得到 0 = Φ
1 = 0^+
2 = 1^+
...
加法可以定成滿足下列兩個性質的函數,唯一性是可以證明的:
[定義] A1. m+0=m A2. m+(n)^+=(m+n)^+
於是我們可以證明1+1=2
proof: 1+1=1+(0)^+ by 1的定義
=(1+0)^+ by A2
=(1)^+ by A1
=(1)^+ by A1
=2 by 2的定義
但是如果你是數學家,你就可以看出這樣實在令人很不滿足,因為
我只定義個別的自然數,自然數所成的集合卻無法"有限地"寫出來,
當怎麼寫都寫不完時,這東西真的具體存在嗎?
所以只好接受一個假設:
存在一個這樣的無窮集合
這是集合論重要的一條公設,稱為無窮公設.
而像這樣定義之後,我們可以證明自然數是唯一的,這樣才算有定
義好,不像我叫做陳志偉,這個菜市場名表示我爸媽沒把我定義好.
二十世紀的定法可以證明十九世紀的五條公設,所以這五條就變成
定理,這件事告訴我們,數學的嚴謹性是因時而異,前人覺得嚴謹
,以後可能變得不嚴謹.
1898年,Whitehead和他的學生Russell在"數學原理"三巨冊中,給了
數學邏輯式的推導,建立了數學的基礎,版上有人一直傳言"1+1=2"
要證明100多頁,可能是因為這部書在第二冊才提到它.到目前為止
,這是最"嚴謹"的了.(第110條定理)
至於為什麼要把0定義成空集合,你只要把空集合的另一個符號"{}"
寫出來,便可以發現它正是代表沒有東西的狀態,相似的,1則是裡面
有一個東西的集合,{Φ}.這不是很自然嗎?
至於自然數有沒有包含0?
可有可無,端看定義.
若覺得零不自然,因為人類數數是從一開始數,那就把零排除.
若是從上述集合論的觀點來看,少了零才不自然.
只要定義清楚就沒問題了.
不過我覺得把零排除,以後使用起來比較方便.
據說,台灣好像普遍採用排除零的自然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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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54.96
→ Babbage:本人就是我啊 XD 05/06 12:15
推 eliec:hi 樓上本人你好~ XD 05/06 12:22
→ gamer:囧了,應該叫學長吧。學長你好。 05/06 14:23
→ milen:真是奇遇啊XD 05/06 15:30
推 haryewkun:XD 05/06 18:35
→ Babbage:呵呵, 別這麼客氣啊 :P 05/06 18:39
推 Equalmusic:在集合論裡好像都是用 ω, 沒看過用 N 的 05/08 01:51
→ Equalmusic:慣例上感覺寫成 ω 都含有 0, 寫成 N 則沒有? 05/08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