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yewkun (Har)
看板ask-why
標題Re: [思辯] 騎機車應戴安全帽
時間Fri May 23 12:29:43 2008
※ 引述《kkeevviinn (扣扣)》之銘言:
: 是因為法律不應該要去規定並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個人自由
: 很多人認為這是錯誤的想法
: 但是以訂定法律的基礎來看
: 這種說法才是對的
: 法律應該是用來規定禁止妨礙他人生命財產自由等事情
: 而不是大有為政府訂了許多對人民好的法律
也許你應該解釋,為什麼法律應該是這樣呢?是基于什麼原則?
否則的話,討論會卡在這邊的。
安全帽法令到底是不是惡法:認為是惡法者,是基于你所說的立場,但似乎
沒有人進一步說明,為何應該持有這一種立場。
從本質上來說,為什麼政府不可以大有為的訂立對人民好的法律?
用人道立場來說,為什麼政府不能夠明知一樣東西對人民不好,卻不可以禁
止?有理由嗎?
或者說,這種立場,到底符合現實嗎?
酒類飲品,只是開發給成年人,對兒童是禁止的;煙類產品也一樣。
在很多國家,自殺是犯法的,協助自殺是會以謀殺罪名被起訴。
所以,我在懷疑,您的老師所說的,會不會從一開始就是錯了。(當然我不
是法律相關人士,我只能存疑,但我建議把這個納入可能性之一)
BMI 方面,美國密西西比州,已經提議立法,禁止餐館向肥胖者供應食物:
http://law.lawtime.cn/lifadongtai/02-02/02-14459.html
根據這條新聞,可以證明,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肥胖會嚴重影響人體健
康,禁止肥胖,會對人民產生正面利益,那麼政府便會立法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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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50.33.169
推 cpt:吐個槽 那個法案還沒通過 而且通過的可能性極低 05/23 12:35
→ cpt:美國的立法機關有時候比台灣立法院還會耍寶.. 05/23 12:35
→ haryewkun:沒關系,只要能顯示出有這種提案,也就夠了。XD 05/23 14:22
※ 編輯: haryewkun 來自: 60.50.33.169 (05/23 14:23)
→ haryewkun:已根據cpt大所說修改。 05/23 14:23
推 kkeevviinn:其實我一開始是想要知道有沒有法律人的觀點.. 05/23 15:38
→ kkeevviinn:因為我們老師明確指出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這樣規定的. 05/23 15:39
→ kkeevviinn:可是我是學科學的 所以我也認為對大眾有益的事情為什麼 05/23 15:40
→ kkeevviinn:法律不應規範呢?? 05/23 15:40
→ haryewkun:所以我建議你把老師說錯了這點也考慮進去…… 05/23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