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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71年9月29日,22個成員國向聯合國提交了另一項決議草案A/L.632以及 附加文件1、2號。該決議草案提議:任何試圖剝奪中華民國代表權的提案 都是涉及聯合國憲章18條的重大問題,因此需要三分之二的會員國贊成方 可通過。 A/L.632草案及附加文件1、2號在1971年10月25日的表決過程中 以59票反對,55票贊成,15票棄權未獲通過。 出處:http://tinyurl.com/43fxdy ---------- (B)但早在1961年(蒙古國加入聯合國那年),12月1日,澳洲、日本、美國等提出議案: 任何涉及中國代表權變更問題的議案都是「重要問題案」。 ^^^^^^^^^^^^^^^^^^^^^^^^^^^^^^^^^^^^^^^^^^^^^^^^^^ 12月15日此案以61票贊成,37票反對,7票棄權,被通過為聯大第1668號決議案。 出處:http://tinyurl.com/3hsbre ---------- 既然1961年已有(B),為何1971年22個成員國要另外向聯合國提出(A) 而1971年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羅馬尼亞等23個國家聯合提出的 A/L.630草案及l、2號附加文件,表決結果是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 也沒有超過三分之二 為什麼還是通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229.217
haryewkun:A/L. 630 草案是……? 06/08 06:26
nsk:A/L.630草案及l、2號附加文件不是重要問題案 06/08 20:30
nsk:該案通過 就大勢已去 我們就宣佈退出聯合國 才有後來的2758 06/08 20:31
passidu:那為什麼它不是重要問題案呢 有涉及中國代表權變更問題啊 06/11 12:52
※ 編輯: passidu 來自: 61.225.161.117 (06/11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