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ithR (( ☠ ))
看板ask-why
標題Re: [思辯] 有死亡筆記本好不好?
時間Sun Sep 7 23:04:50 2008
※ 引述《gyqmo (白目組候補組員)》之銘言:
: 如果有死亡筆記本
: 應該會很明顯的降低犯罪率
: 但也很有可能出現像夜神月那樣的人
: 只是夜神月殺的也只是想抓他的人,並沒有濫殺無辜百姓
: 因為在目前世界的道理之下,殺人就是錯,無論是什麼理由
: 所以夜神月在漫畫中才會出現如此結局
: 但仔細想一下,死亡筆記本如果存在於這世上,到底是好還是壞呢?
PTT有DN版,這個問題之前也是引發大長篇
事實上這個問題最後引出來的點都是
到底死刑該不該存在(or廢除)?
包括之前的電影Wanted,都是在這個問題上繞
(不過該電影有點扯,最後結局也是虎頭蛇尾)
其實這個問題還會再帶出至少3個問題
1.誰來決定哪些人該殺?
2.哪種程度的罪孽該殺?
3.是否每個人都有這個權力來做以上兩個決定?
我們都明白,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
擁有生殺大權,這絕對是至高無上的權力
夜神月在一開始就把自己當成神了,一個新世界的神來主宰他眼中的眾生
所以他毫不留情殺掉FBI幹員(包括Ray和他的日本女友),即使他們沒有犯罪
講DN這漫畫似乎太遙遠,現實一點好了
誰來決定哪些人該被判死刑?法官?民眾?還是受害者家屬?
哪種程度的罪孽該被判死刑?立法委員?民代?還是社會大眾公投?
光這些問題就會再度牽扯出一堆後續問題
法官、立委及民代會不會收賄?
群眾認為該死的人就一定該死嗎?
會不會出現誤判冤獄?或者宣判時已代入了判決者的私人情感?
同時別忘了,大多數的民眾是無知且盲目的,講更白一點,是愚蠢的
一個不成熟的民主社會往往比一個有能力的專制政府更難進步
少數服從多數,但是這個世界上笨蛋絕對佔多數
在電影Wanted中,有一句話,Kill one, and maybe save a thousand.
這大概是目前死刑依然存在的理由
因為某些人"罪大惡極",為避免危害他人,而有將之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
美國的外交政策大柢上也是信奉此一教條
但是,為了殺一個"該死"的人,背後是要付出許多代價的
例如美國出兵只是為了海珊,但是那群飽受戰火摧殘的伊拉克平民呢?
這筆帳該記在誰頭上?海珊嗎?還是布希?還是失控的美國大兵?
若如你所言,DN確實是存在於社會上的
那麼殺人就簡單多了,也不致於犧牲太多的無辜
上面的老問題,誰有決定權、使用權?這依然是無解的
其實我個人是傾向保留死刑的
每當看到強姦犯、殺人犯時我也是深惡痛絕
而且總認為憑什麼還要浪費我繳的稅金來養這群垃圾?
但是DN的存在是好的嗎? I dont think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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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95.99.165.1
推 e1q3z9c7:通常最笨的人就是犯人,教育層面的問題會比較重要吧 09/08 14:29
推 timsheu:我不同意一樓 09/08 15:28
推 e1q3z9c7:呵呵,一個聰明人為什麼要犯罪? 09/08 21:58
推 leoblack:樓上是要說,夠聰明的人是犯罪卻有辦法不被發現or判罪嘛?! 09/08 22:11
→ eliec:我比較同意四樓的說法 09/08 22:15
推 e1q3z9c7:我指的是惡有惡報這回事 09/08 22:32
推 timsheu:我也同意四樓的說法,至於惡有惡報,並非每個人都相信,你 09/09 08:31
→ timsheu:不可能說服一個無神論者或是不相信有來生的人說有惡有惡報 09/09 08:32
→ timsheu:這件事情,不管你說的是不是事實。 09/09 08:32
推 e1q3z9c7:我也無法說服一個土人1+1=2,但依舊得嘗試就是了 09/09 14:14
推 e1q3z9c7:說0=-1+1或許會比較符合題旨 09/09 14:48
推 bonniekiss2:其實wanted結局很讚 TDK才是老梗 無聊透頂 09/09 15:07
→ bonniekiss2:說0=-1+1當然比較符合板旨 因為1+1=2這概念土人有 09/09 15:09
推 e1q3z9c7:同意樓上 09/09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