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kyviviema:是普通人的話通常就不會犯罪呀= = 09/16 01:55
→ skyviviema:結果你的論點根本不切實際 09/16 01:55
→ skyviviema:犯罪心理學去讀一讀再說吧 09/16 01:56
→ phreniax: 普通人不會犯罪?! 那至少我們兩個是無法對談了 09/16 01:56
→ phreniax:我自己心裡很明白 可能又是你我口中的"普通"兩字定義不同 09/16 01:58
推 skyviviema:會被逼到犯罪本來就是思路產生問題呀 哪叫普通人 09/16 01:59
→ phreniax:為了定義"普通"...太累了 算我敗給你 我們是無緣的 09/16 01:59
→ skyviviema:你還是先去讀一讀犯罪心理學和變態心理學吧(唉) 09/16 02:00
→ phreniax:我個人不是很喜歡你這樣:去念啥念啥吧 09/16 02:00
→ phreniax:尊重你 但真的很難溝通 09/16 02:00
→ phreniax:您的思想非常崇高 我想我找笨點的人談好了 09/16 02:01
推 skyviviema:想跟人討論卻不先充實自己 這樣態度又是正面的嗎? 09/16 02:02
我很不想再跟你僵持
我口中的"普通" 不是你口中說的"普通" 這樣好了吧 累
也只有熟知犯罪心理中 所謂 "普通" 的定義 的人才能跟你對談?
那請你到學校研究所去談
也沒看到你po文講出自己的論調
我們兩個真的沒有在溝通
我自己就犯過罪 原來我已經思想有問題啊? 原來我一定也不正常了
我說的"普通"是 我怕痛 我怕窮 我怕苦 這樣夠白話了嗎
我想討論的對象 就是像我如此的"普通人"
唯名定義跟實質定義 怎麼那麼多讀書人喜歡吵唯名定義
我就不相信大家都聽不懂我用的"普通"兩個字
如果你沒有好好看我的第一段 不只你覺得你浪費今晚 我也是
唉
很不想戰
也不是辯不辯的問題
我想聽的是對我思想有衝擊性的想法
最後一次回應你了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42.175 (09/16 02:11)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42.175 (09/16 02:13)
推 skyviviema:我只能說 你拒絕充實自己就跟別人討論 只是把自己的思 09/16 02:12
→ skyviviema:路綁在一個迴圈而已 這樣的你是永遠找不到滿意的答案 09/16 02:12
→ skyviviema:不過如果你是屬於那種假藉討論之名實際上只是想把自己 09/16 02:13
→ skyviviema:想法強灌輸給別人的人 那就當我今晚浪費時間 09/16 02:13
→ skyviviema:我是屬於那種如果我辯不贏人又無法信服 就會去充實 09/16 02:14
→ skyviviema:這樣的辯論對自己才有意義 09/16 02:14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42.175 (09/16 02:22)
→ skyviviema:許多玩哲學的為什麼常常會陷入詭辯 常常是因為不具有 09/16 02:17
→ skyviviema:虛心求教進而探索原理的精神 在我眼裡那都叫假哲學啦 09/16 02:17
→ skyviviema:我也不是不曾陷入詭辯過 但要不要成長就看個人格局了 09/16 02:19
我敗了 你真的有看第一段嗎 你很厲害 ok?
你口氣這麼差 我們兩個別對話 這樣你就高興了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42.175 (09/16 02:24)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42.175 (09/16 02:30)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42.175 (09/16 02:33)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42.175 (09/16 02:37)
各位板友不好意思
改了好幾次錯字 和跟這板較為無關的內容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42.175 (09/16 02:54)
推 visorkk:以牙還牙之後犯罪者還是要回歸社會 這種犯罪者心中的仇恨 09/16 09:13
→ visorkk:絕對比普通受刑人強烈 他們對於社會的治安危害更大阿 09/16 09:14
→ visorkk:我就聽過同學的阿公偷地瓜被日本人剁大拇指的例子 09/16 09:15
→ visorkk:他阿公恨日本人恨了一輩子 假如把日本人代換成政府或社會 09/16 09:16
→ visorkk:結論相信已經很明顯 09/16 09:16
→ visorkk:所以個人覺得不宜 09/16 09:17
→ phreniax:感動 = = 很好溝通 09/16 10:00
→ phreniax: 可是你給的例子...似乎是過當的處罰.... 09/16 10:01
→ phreniax:如果是我,我也會超恨我也完全不會福氣的= = 09/16 10:02
→ phreniax:像是偷竊這種非物理傷害性犯罪,罰款跟坐牢似乎就是ok的 09/16 10:03
→ phreniax:不好意思補充一下,我所謂過當 09/16 10:09
→ phreniax:是: 就連"以牙還牙"之下都已經超過合理的範圍了 09/16 10:10
推 visorkk: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也許限於生活經驗我只能舉出這個實際的 09/16 12:28
→ visorkk:例子 我想要說的是 某些不可逆的處罰確實會造成仇恨心裡 09/16 12:29
→ visorkk:的 如我殺你兒子 法官判決你也殺死我兒子 09/16 12:30
→ visorkk:生命刑 或是身體刑(像是剁手指挖眼睛之類) 都是不可逆的 09/16 12:31
→ visorkk:當犯罪者受行完畢之後 會更難跟社會融合 而增加疏離與 09/16 12:32
→ visorkk:仇恨 09/16 12:32
→ visorkk:再從另一個角度看 我們無法保證法律判決百分之百正確無誤 09/16 12:33
→ visorkk:當我們對受刑人施加這種不可逆的刑罰的時候 假如誤判 09/16 12:34
→ visorkk:那種結果是大家都不願意見到的 09/16 12:34
→ visorkk:最後再補充一下以牙還牙的漢摩拉比式正義 還有其盲點存在 09/16 12:36
→ visorkk:也就是剛剛提到的例子 為了讓被告體驗喪子之痛而殺死她兒 09/16 12:36
→ visorkk:子 我覺得不妥 因為現代法律要求為自己行為負責 09/16 12:38
→ visorkk:假如實行這種法律會無限擴大責任而讓無辜者受傷害 09/16 12:38
→ visorkk:講的沒有甚麼結構性 請多包涵 09/16 12:38
→ skyviviema:他的理論應該是我殺你兒子 我要抵你兒子的命 所以應該 09/16 13:10
→ skyviviema:不算會牽扯到無辜者 09/16 13:10
→ skyviviema:只是在我感覺好像是不問理由只問行動來做懲罰 09/16 13:12
→ skyviviema:堅持普通人這方面 我只能說普通人未必需要用到恐嚇式 09/16 13:13
→ skyviviema:的手段就會知道不該做了 09/16 13:14
→ skyviviema:就像V大所言 因為不可逆性 所以打手心的效果和砍手的效 09/16 13:17
→ skyviviema:果是無法拿來相提並論的 09/16 13:17
→ skyviviema:這就是為什麼我希望原po去讀一些心理學的原因 09/16 13:24
→ skyviviema:即使是你堅持的"普通人" 他們的犯罪也是有"心理"的 09/16 13:24
→ skyviviema:可惜你卻解讀成一副我看不起你的樣子...╮(﹀_﹀")╭ 09/16 13:26
→ phreniax:用字是怎麼樣大家都清楚 我沒想跟你交集了 09/16 16:05
→ phreniax:你最後一段推文跟你第一段的推文中的"普通"是不同的 09/16 16:06
→ phreniax:吵唯名定義真的很無聊 09/16 16:07
→ phreniax:要就請你打成文章 別說po文洗板 09/16 16:09
回vis大
我了解你的看法
你的點有三
1 受刑完畢 受刑人難以與社會融合
2 誤判可能
3我殺你兒子 你殺我兒子
晚點我再回應你^^
我數學系東西要忙= =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42.175 (09/16 16:12)
推 visorkk:ok 有空再回就好 ^ ^ 09/16 16:17
→ visorkk:sky 我兒子因為我的行為而死 當然是無辜者 09/16 16:18
→ phreniax:還有,不管在ptt哪個板都一樣 每次只要有人問: 09/16 16:19
→ phreniax:你對xx學了解有多少(類似) 這是個很麻煩的問題 09/16 16:20
→ phreniax:如果遇到一個專門的人 這個人又咄咄逼人 09/16 16:20
→ phreniax:那真的要請那個人去研究所跟專門的人討論 09/16 16:20
→ phreniax:在這種板裡面 要交流的 09/16 16:20
→ phreniax:我經濟專門 如果你雖有讀過一點 但不專精 09/16 16:20
→ phreniax:我願以面對小五學生的方式來說明 09/16 16:20
→ phreniax:我願以面對小五學生的方式來說明 09/16 16:20
→ phreniax:問人懂不懂xx 我是修過幾門心理學(有提犯罪但不是專門) 09/16 16:21
→ phreniax:這樣的回答我懂多少都是可能被嗆的 09/16 16:21
→ phreniax:很多名詞的定義就連學門理的教授都爭論不斷 09/16 16:21
vis大
你的第一點 的確是對長期在當志工的我產生衝擊
我會好好想想(不是用演繹的態度)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42.175 (09/16 16:23)
推 skyviviema:我的意思是說死的人是殺別人兒子的"我" 09/16 16:23
推 visorkk:我誤解你了不好意思 09/16 16:55
→ visorkk:phr ^ ^ 09/16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