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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忘記哪是哪件事情了 只知道是台灣某件事件的司法相關 好像是說非法取得的證據不足以採信~還是啥的~^^" 理由是"毒果樹理論" "因為樹有毒~所以果實有毒"~(印象中是這樣~) 但這樣子的理論真的對嘛!? 對於學生物的我來說~這一整個就不合理~囧 所以河豚不可食囉?!因為河豚有毒~所以河豚的所有東西都是有毒的~(囧) 總之~這樣的理論並無法適用於各種情況 那這樣能夠拿來做司法解釋嘛!?~ 小弟不才~對法律沒有很懂~懇請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50.216
cpt:我的理解是 這和證據本身可信度無關 而是為了保障憲法賦予的 11/06 01:36
cpt:自由 否則非法搜索和嚴刑逼供會太氾濫 11/06 01:37
bonniekiss2:類比本來就是比有趣比印象深刻的..重點不是那棵果樹 11/06 02:43
lunche:熱狗也不是狗肉做的 不用把自己侷限在字面意義上 11/06 03:31
e1q3z9c7:我想到陳夢吉@@ 11/06 11:35
e1q3z9c7:非法有很多種,有時候連不符合程序都要推翻明顯的證據 11/06 11:36
e1q3z9c7:就矯枉過正了 11/06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