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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或許因為被店裡的飲料燙傷 或是被潮濕的地板滑倒 都可以經過法律的途徑,獲得業者的巨額賠償 但為何在台灣,卻鮮少聽見這類的賠償事件? 是何原因讓美國對於消費者權益如此重視? 亦或,台灣對消費者權益如此輕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7.14.61
eliec:"消費者權益"的領域被定到什麼程度...因文化而異吧!! 12/05 16:56
venomix:其實我不太了解為什麼你舉的那兩個例子可以獲得賠償... 12/05 17:23
venomix:或許是判在理應標示警告而未標示, 12/05 17:34
venomix:法律判業者賠償是為了避免將來可能的受害者. 12/05 17:36
venomix:跟該次事件特定的受害人有沒有責失較無大關聯? 12/05 17:36
compounder88:為了那種小事獲得巨額賠償絕對不是常見的 不管何處 12/05 19:00
charatible: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 貓+老太太+微波爐 的故事? 12/06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