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klin (離鄉背井的米克)
看板ask-why
標題Re: [思辯] 煙害防制也許正義,卻不公平
時間Sat Feb 28 02:40:05 2009
※ 引述《Ycat1911 ( )》之銘言:
: 我個人不抽煙,也非常討厭二手煙、討厭煙槍親友
: 但是,也是有很多有品味、懂尊重別人的煙槍
: 他們能自制,能尊重別人
: 除了很近距離講話,不然不會發現他也是煙客
: 煙害防制的上綱好像變成一種正義、文明
: 可是背後確有很多違反等量原則的思維
: 如果說一件傷害健康的嗜好品
: 需要課徵種稅、貼上醜陋的血腥圖片標籤、隱匿低調的販賣
: 那酒精飲料是不是該比照?
: 打線上遊戲是不是該比照?
: 檳榔攤是不是該照辦?
: 比方說掛網達八小時,就強迫遊戲廠商要播放網路成癮時,精神病發、猝死
: 這類的宣導的影片
: 如果說傷害生命、傷害公德(功德)就要被禁止
: 那是不是所有肉販、冷凍肉品
: 保鮮膜上都要貼上動物被支解的圖片
: 或是立法禁止吃肉?
: 因為養殖場的惡臭是環保議題之敵
: 天下大小惡如是
: 唯獨抽煙被如此『重懲』 其他的怎麼不下刀?
: 這是真善?還是偽善? 是德政? 還是虛德?
: 還是說,我們的世界以經文明到
: 大家勇於向不良舉動討伐
: 抽煙只是第一的被砍頭的~以後我們會砍檳榔、賭博、網路遊戲商、肉品業
: 讓台灣邁向高道德、萬夷來朝的沈香裊佛天府之國?
: 傲視其他沈溺慾望的『不文明國家』?
只是因為剛好反對者少而己.
有一個老笑話是這樣:
二十年前, 在商店裡, 年青人會很大聲的說「給我一包Marlboro香煙!!」
然後很小聲的說「還要一盒保險套...」
現在, 剛好相反.
時代的潮流是人為推動的, 順著潮流的阻力總是最低.
煙的確是壞處大於好處, 因此推動反煙活動時,
「健康」的大旗一揮, 煙友們只能乖乖低頭.
當然也會有人覺得「so what? 沒煙沒酒的, 要健康有屁用?」
不過很可惜, 法律是站在阻止自殺行為那一邊的.
所以法律在訂定時, 沒幾個人會站在吸煙者這一邊.
不吸煙的人訂立一堆看似很有效的反煙法令, 成效如何, 我個人很好奇.
我高中的時候, 同學們為了不想看到七星上面的「吸煙有礙健康」字樣,
只買水貨不買公賣局的, 我只知道這樣會助長走私, 沒見過有人因為這些字戒煙的.
訂立法令的人有點活在自己的世界, 有的人連煙盒長啥樣都沒仔細看過,
有的人買好看的煙盒來裝, 印恐怖圖片的效果完全喪失.
健康捐也是很莫名其妙的事情,
是因為抽煙的人用了比較多的醫療資源?
還是因為抽煙的人讓別人必須使用醫療資源?
如果是第一個原因, 那為什麼不乾脆在身份證上面蓋個章, 然後就醫自費額加個二百塊?
如果吸煙者生病, 證實是吸煙引起, 那健保就不給付, 不是更直接?
假設我現在要做尼古丁水當殺蟲劑, 買兩包煙去泡水, 請問健康捐是要給蟲用的嗎?
如果是第二個原因, 那豈不是讓吸煙的人大搖大擺的對別人說
「我己經預付錢給你看醫生啦, 吸二手煙吸到生病也不用擔心, 我有付錢了」
「我捐給國家醫療系統的錢比你還多! 是捐喔! 不是繳喔!」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都不對勁.
煙害防治法是一個很奇怪的法令, 不抽煙的人也許覺得跟他無關,
但是, 此例一開, 以後訂立相關法令就簡單了.
像是狐臭防治法或腳臭防治法->三人以上室內辦公場所禁止發出臭味, 違者罰款.
酒害防治法->三人以上室內辦公場所禁止喝酒, 以免別人也想喝.
網害防治法->三人以上室內辦公場所禁止連線玩網路遊戲, 以免大家都在玩.
煙害防治法其實有很多漏洞, 而且訂定得太清高.
大家應該都有看過報導, 101的員工要花很多時間到外面抽煙,
是員工的工作效率重要, 還是守法重要?
有一個報導是, 某個德國公司開除一個不抽煙的員工, 理由是「不合群」.
以後這種類似的例子在台灣也可能發生.
辦公室抽煙的人佔多數的時候, 抽煙的人是你上司的時候, 抽煙的人是優秀員工的時候,
法律的力量有多少, 我很好奇.
看過Friends的人也許有印象, Rachel的上司因為要抽煙, 就跟另一個員工去吸煙區,
然後就決定讓那個員工去參加展覽, 這種事情會不會發生? 一定會.
尤其是法律定的越多, 只會增加煙友的革命情感,
跟老闆一起抽煙的人, 與守在辦公室的人,
當表現差不多的時候, 誰在老闆心裡的份量比較高?
抽煙的人可以忍著不抽, 不抽煙的人就是不抽, 其實是很不公平的.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訂一個法律讓煙友增加感情.
感謝收看, 離題了,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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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180.165
推 Ycat1911:真不錯,討論到更細膩的地方去了 02/28 03:37
→ Ycat1911:前段與結尾是有點離開法理的議題,但也滿中肯點出時情 02/28 03:39
→ Ycat1911:健康捐那邊深得我心,那種思維是正義到哪裡去了...感覺 02/28 03:40
→ Ycat1911:變成贖罪券了,此法的結果也許是好的,但是會扭曲很多道 02/28 03:41
→ Ycat1911:理吧,搞不好是促成煙 = 貴族 的型像成形 02/28 03:42
推 yesyouare:推 02/28 09:40
推 haryewkun:關於倒數第二段,重點是在於不想抽煙的人可以有機會避免 02/28 10:48
→ haryewkun:抽二手煙,但如果你覺得和老闆搞好關係比較重要,那么你 02/28 10:48
→ haryewkun:可以去抽煙,法律并沒有禁止你這樣做。 02/28 10:49
→ haryewkun:法律本來就是要讓不同人可以自由做出選擇。 02/28 10:49
→ haryewkun:並且儘量讓做出正面行為的人,可以得到正面的結果。 02/28 10:51
→ haryewkun:當然反過來設定也可以,不抽煙的人必須離開辦公室, 02/28 10:52
→ haryewkun:但這樣就變成不抽煙(正面行為)的人被懲罰。 02/28 10:53
→ haryewkun:從整個社會的角度來說,這樣做是弊多於利。 02/28 10:54
→ haryewkun:另外,如果老闆是抽煙的,和他一起去抽煙固然有助於增加 02/28 10:55
→ haryewkun:感情,但如果老闆是不抽煙的呢? 02/28 10:55
→ haryewkun:他可能會覺得你老是在吃蛇……XD 02/28 10:57
→ haryewkun:所以不抽煙者不一定會吃虧啊…… 02/28 10:57
→ micklin:所以我才說那句「抽煙的人可以忍著不抽」 02/28 15:52
推 show282:推這篇,其實健康捐是來補健保黑洞.... 02/28 21:26
→ Alouba:這篇很多邏輯都是錯誤的阿 03/07 04:44
→ micklin:那可能表示你的邏輯有錯誤吧 03/13 00:14
→ xiaoa:你的邏輯....1罰是希望改,不是贖罪;2捐還有捐自己的?;3捐還 03/13 01:40
→ xiaoa:有強迫的?(這擺明是罰,捐只是好聽而已);4你幹嘛自己造尼古丁 03/13 01:41
→ xiaoa:5捐了就是國家的錢,甚麼時候變成『你有付錢了』 03/13 01:43
→ xiaoa:還有很多...懶得在這時候一一條 03/13 01:45
→ micklin:那只是你的認知, 與邏輯無關 03/13 04:17
推 xiaoa:所以,1罰是讓你贖罪;2捐了的還是你的;3理義上可以強迫捐獻 03/13 08:26
→ xiaoa:這就是你的邏輯? 你可以去寫論文了! 03/13 08:27
→ micklin:感謝, 正在寫論文拚升等中 03/19 02:22
→ micklin:一樣, 那只是你對我的文章的個人認知, 與我的邏輯無關 03/19 02:27
→ xiaoa:你錯誤認知的前提,推論在好也沒有意義 03/20 17:51
→ xiaoa:如果你對認為你的認知是正確的,那也未免太過於主觀了吧? 03/20 17:53
→ xiaoa:主觀角度這麼能夠判定法律合不合理? 殺人犯都認為自己沒有錯 03/20 17:54
→ micklin:我的發文當然是用我的個人認知, 我不是要發表論文, 只是陳 03/22 22:08
→ micklin:述我的個人感想(based on我的個人認知), 主觀是必然的, 客 03/22 22:09
→ micklin:觀才奇怪, 只是我認為我陳述的過程邏輯性沒有問題. 03/22 22:10
→ micklin:你要反駁我的論述, 歡迎, 但是若是攻擊文章邏輯性, 那就 03/22 22:10
→ micklin:搞錯方向啦~ 03/22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