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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shan (我要加入劍道社!)》之銘言: :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結果最近有新聞報導立法院真的要修改民法205 : : 讓利息上限設定為央行短期融通利率加9% : : 這件事情其實滿讓我驚喜的 我認為這樣的修改才是合理的規定 : 我覺得這有點奇怪呀。 : 銀行並沒有拿槍指著我們的頭,叫我們借錢還要付20%利息。 : 如果覺得 20% 太高不合理,那就按月付清卡費呀,如果怕忘 : 記繳費,也可以叫銀行採用戶頭自動扣款的方式,或是直接用 : 簽帳卡之類的,消費時直接由戶頭扣款,這些都可以避免 20% : 的利息,而且並不難做到。 : 重點在於人是有選擇權的,覺得用信用卡貸款的利息太高,可 : 以選擇用其它方式貸款,我看不出硬性規定循環利息上限的必 : 要性。 我們很實際的問一個狀況 高利貸根據契約自由原則跟借款人要求20%的利息 只要5年 貸款者可以收取的利息錢就會超過本金 但是這個世界上可以連續五年高速成長20%的生意卻很少 甚至風險更大(特許產業、黑幫、賭博、毒品、色情之類的) 所以過高的利息確實是會妨礙借款人經濟自由的不合理措施 而銀行在承做信用貸款時 不要說是20% 體質好一點的銀行根本不敘做利率要到8%以上的客戶 但是銀行卻任由信用卡部門濫發卡 而且讓客戶可以輕易的以這種不合理的利率動用到錢 只要因為無知、缺乏財務規劃、沒有設定定期轉帳 就會掉入這種高利陷阱 銀行沒有逼你一定要借這種利率的錢 但是卡債風暴席捲的時候銀行卻會逼政府拿你納稅人的錢去幫他們補洞 有錢賺是銀行在賺 有風險是納稅人在擔 天下有這麼便宜的生意做 難怪金融業人人都要稱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49.83
micklin:想太多 03/23 02:40
Equalmusic:我推這篇。認為人有選擇權的而放任高息是很奇怪的邏輯 03/23 04:17
Equalmusic:如果是這樣, 那政府乾脆連上限都不用訂了 03/23 04:17
nidor:問題是在經濟學上,價格管制永遠會製造更多問題。 03/24 01:20
nidor:隱瞞資訊而收取未經同意之高利率又是另外一回事。 03/24 01:22
nidor:但在資訊充分且雙方合意下同意之利率,幾乎無管制可能。 03/24 01:24
nidor:信用狀況不良導致合法借貸不可行,就只能轉向非法借貸。 03/24 01:26
nidor:正如同禁酒令本意未達成,卻養出龐大幫派一般。 03/24 01:27
Oikeiosis:高利貸通常都不是雙方平等的簽訂契約 03/24 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