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dor (awful)
看板ask-why
標題Re: [思辯] 見裸露而「不舒服」的根本思維模式
時間Sat Apr 11 20:00:39 2009
※ 引述《dirtymosher (Leigh)》之銘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那何以某些人以身材外貌作為擇偶標準就是不合理?
: : 你是否可以論證你合理的範疇,讓它能包含以身材外貌擇偶,卻排除商業聘僱行為?
: 不合理的點在於"只以單一條件"作為擇偶準則
: 如果你無法理解講再多變也沒用
如果有一群消費者,買東西只以"貴不貴"作為單一條件,合理嗎?
如果有一群上班族,找工作只以"賺不賺"作為單一條件,合理嗎?
如果有一群人,吃東西只以"好吃不好吃"作為單一條件,合理嗎?
你要如何批判他人的喜好?
若無法以他人能理解之論證說明為何批判他人的喜好,豈不是強加自己的喜好在他人
身上?
: : 按照你的說法:
: : 今天某甲跟某大胸部女性結婚,
: : 你(或者是其他人)會覺得自己有所損失嗎?
: : 沒有,你的擇偶對象還是有那麼多。
: : 所以你(或者其他人)不會感到傷心或什麼。
: : 每天那麼多人用各種標準成婚,我們怎麼沒有天天都在哭?
: : 所以既然按照你的論證,大家都沒有因為這樣的廣告而感到傷心,那你的訴求是什麼?
: 是啊沒有人會傷心
: 但是不一定要感到傷心才會產生訴求 i.e.傷心非產生訴求的必要條件
: 我的訴求: 廣告商自重. 這種爛廣告需要被抵制 (已離題)
你的訴求完全沒有被論證。
你既沒有成功的論證廣告為何需要抵制,也沒有成功論證廣告是否含有歧視,或是選擇
是否包含偏見。
你提出來的定義,都包含了幾乎所有商業行為,選擇行為,個人喜好。
除非你真的認定所有被你的定義所包含的商業選擇喜好都是偏見,都是歧視,都需要
抵制,不然你的定義是沒有意義的(或是雙重標準的)。
於是我只能認為這是你的個人喜好。
: : 你如果了解經濟學,就知道經濟學的基礎是價值的交換。
: : 如果今天某些人覺得胸部大對他而言有較高的價值,你要違反市場規則去干預嗎?
: 我有說我要違反市場嗎? 我看不懂你在打什麼,抱歉
: 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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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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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89.135
推 Equalmusic:目前看來你的論述都只是圍繞著她不嚴謹的歧視定義打轉 04/11 20:32
→ Equalmusic:如果你能積極的提出更完善的定義和想法不是更好? 04/11 20:32
→ nidor:我提過啦...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太簡單而被忽視了。 04/11 20:34
推 valepiy:友阿 6722篇就提到了 04/11 21:20
推 dirtymosher:我沒看到~.~ 在哪裡? 04/11 21:29
→ dirtymosher:為什麼訴求要被論證? 04/11 21:29
→ dirtymosher:我覺得這點很奇怪 04/11 21:30
→ dirtymosher:你第一段提出的那些並沒有"歧視"到人 04/11 21:31
→ dirtymosher:因為對象並非針對人,而是依個產品.或是工作 04/11 21:31
→ dirtymosher:偏好傷害他人權益,即購成其事 04/11 21:32
→ dirtymosher:搶以子沒傷害他人權益? 04/11 21:32
→ dirtymosher:跳樓大拍賣大搶購會不會也構成歧視? 04/11 21:32